3天的庭审即将结束时,薄连根进行了最后陈述,全文如下: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尊敬的公诉人:非常感谢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个案件,非常感谢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充分保障我的法律权利,使得我和我的辩护人的意见能够充分、完整地表达。我逐一进行解释:
一.因为我也考虑了,在这里(记者注:指在被告人当中)我的官最大,罪行也最重,我自己也表个态。作为一名有着40年党龄的老共产党员,作为一个党培养了19年的厅局级领导干部,我犯如此错误,深感痛心和内疚。我对不起党和人民,对不起国家和社会,辜负了党组织多年的培养,有负各方面对我的期许和重托,对社会和家庭造成了深深的影响,我愿意为自己的错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因为我的错误,给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诸多的检察官、法官带来了很多麻烦。因为我的个性所致,在案件侦查期间,也跟很多检察官发生了争吵,所以我向你们真诚地道歉,并通过你们向自治区检察院转达我的歉意。
三.根据我党关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我恳请法院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予以从轻处罚。
(一)我在被双规期间,几乎全部如实地积极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法定的自首情节。被双规以后,我经过自己思想深处的痛苦反思,认识到自己确实存在着严重的犯罪行为。于是我采取了如同倒豆子的方法,全部交代了十几年来的犯罪事实。需要向法庭说明的是,我当时是把自己认为犯罪的事实,自己认为可能是犯罪的事,甚至经过回想记忆所有涉及与他人的经济往来都向组织做了交代。我也感谢自治区检察机关认真负责地对该认定的做了认定,该否定的做了否定。在法庭调查和鉴定阶段,我对公诉人指控的事实进行了申诉,对出示的证据进行了质证。对于指控我玩忽职守方面,我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部分进行了辩解,我也相信合议庭会予以公平裁定。
(二)我积极主动配合办案机关对案件顺利侦破做了力所能及的工作。如我的辩护人所说,在案件侦查期间,我先后配合自治区检察机关两次给关键证人面对面地做劝说工作,动员他们纠正态度、如实申诉,使案件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三)我在尽量可能的情况下,着手筹集资金予以退赃。我先后5次写信、4次打电话委托家人、亲属、朋友,积极帮助我筹集资金予以退赃。连同侦查机关的折款,我想现在已经全额退完。用检察机关的话讲,我确实做到了3个积极主动,这是自治区检察院给我的评价。我也恳请合议庭澄清事实,解冻、返还与本案无关的资产和款物。
(四)从思想认识上发现、反思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真剖析自己所犯的错误。我没有坚守住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底线,在思想深处事实上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我以自己性格率直、仗义淡忘了党性修养和自律,以办事作风干练掩盖了党纪、法纪的约束。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虽然存在着办事就要给好处的人情世故,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确实有腐败现象的不断滋生。但是,我不能归咎于社会制度的不健全,不能归咎于客观现实。我自己的根本问题是没有解决好入党为什么,当官应该怎么样坚守清正廉洁的思想问题。挖掘根源,痛心疾首。在双规期间,我也给纪检委和检察院的领导写了12页纸的交代,剖析自己的犯罪思想根源。最后,期望法庭在详细审查、核实我的辩解意见后,做出准确、公正的判决。我相信,全世界最讲理、最公正的地方就是法庭。在这里,也向法庭保证,我一定要认罪服法、接受改造,认识过去的错误,走好今后的道路,争取在有生之年重新改造自己。”5月28~30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呼和浩特市原副市长薄连根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一案,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3天的公开开庭审理,本报记者专程赶赴包头市在庭审现场全程旁听。(文·摄影/首席记者 张弓长 通讯员 韩天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