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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一的哥清晨醉驾将被禁驾10年
内蒙古新闻网  14-07-18 15:06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呼和浩特市的哥雒某某大清早醉酒驾驶逃避交警检查,不仅将被吊销驾驶证面临判刑,还将被禁驾10年。

  7月17日7时许,新城区交管大队五中队交警在北二环思必达十字路口附近,对大货车、工程车闯禁令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一辆出租车的驾驶人面对交警的突击检查,不仅没有服从交警靠边停车的指挥,反而开足马力企图逃避检查,结果被交警拦下。随后,交警对驾驶人雒某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让交警大吃一惊,雒某某竟然是醉酒驾车。雒某某告诉交警,他是该车的夜班司机,以为夜间开车没有交警执勤就喝了点酒,没想到却在大清早被交警查获。

  据五中队中队长杨宝华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杨宝华告诉记者,营运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的情况非常少,由于营运机动车性质特殊,驾驶人需要载客、载货,因此受到的处罚也更为严重。

  交警提醒:乘客一旦发现出租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应拒绝乘车,并记下车牌号,立即向交管部门举报。

[责任编辑 刘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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