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8月4日在其网站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发现的5起教育乱收费典型问题及处理情况。
通报指出,这5起教育乱收费问题分别是河北省衡水市衡水中学违反“三限”政策招生、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不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第九中学违规举办国际班,湖南省长沙市稻田中学违反“三限”政策招生,四川省南充市第一中学清理规范未完成、自立名目乱收费、超计划招生,云南省大理州存在未及时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工作。
这5起教育乱收费问题中涉及的学校领导和教育主管部门均受到处理,包括行政警告、行政记过、降职以及书面检查等处理方式。
通报指出,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2013年12月,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5个督查组,分赴河北、内蒙古、湖南、四川、云南等5个省(区)开展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重点检查。
通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上述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自觉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要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力度,抓住春秋季开学、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教育收费重点督查;强化查信办案工作,加大直查直办和督查督办力度,对查实的乱收费行为予以曝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