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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交管部门:不会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公共讯息
内蒙古新闻网  14-08-08 09:25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8月6日,一条消息在微信网络朋友圈中热传,内容为“今晚00:00开始,本市高清摄像头全部启动,集中专项整治驾驶、副驾驶不系安全带;开车时接打电话罚款50元,闯黄闪罚200元,越线停车罚100元……全市交警集中查处酒驾,一经查获一律拘役6个月,5年内不得考证,每月10日、20日、30日由市局带队查处,每月3日、7日、13日、17日、23日和每周五、六、日由市局组织综合执法检查,时间为12点至23点,相互转告好友避免被罚!”在消息的上方配有交通监控视频的截图。截至8月7日15时30分记者发稿时,这条消息的阅读量已经达到了212.6万人次。这条消息如此热传,可信度如何?记者进行了调查。

  8月7日,记者打开这条消息的网络链接看到,发布者是名为“团车网汽车团购”的公众账号。根据微信认证显示,该账号服务由团车互联网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提供,消息所配截图上显示的时间为2006年3月1日,与消息内容明显相悖。经过网络查询,信息发布者认证的团车互联网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汽车团购、汽车装饰改装的公司,并非交管部门。

  当日,记者就此事向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指挥调度室副主任吉林太进行了核实,吉林太说:“这完全是谣言!交管部门如果向公众发布讯息,一定会通过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绝不会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传播!”

  吉林太提醒网友们,很多商家编撰一些吸引关注的文章散布到网络上,目的是通过高关注实现商业目的网友千万不要轻信。(记者 刘 畅 实习生 王云鹤)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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