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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检察院法律终结文书上网可查 内蒙古尚属首家
内蒙古新闻网  14-08-14 18:01 打印本页 来源: 包头晚报  
 

  此举可规避检务“暗箱操作”,在内蒙古尚属首家

  不仅要知道结果,还要知道为什么会是这种结果。8月13日,青山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了一批包括《不批准逮捕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不支持监督决定书》等终结性法律文书,每份文书后面,还附上检察官针对该案件的释法说理,让当事人“明明白白”的。据悉,这在全区尚属首家。

  13日,记者用手机和电脑登录手机APP“阳光检务通”和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官网,在检务公开栏下,最新公布的一批终结性法律文书赫然在列。记者试着打开最上面的一个《不批准逮捕决定书》(55号),包括不批准逮捕决定书文号、送达机关、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时间及提请逮捕文书号、不批准逮捕时间、重点公开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及不批捕理由等一一加以说明,在文件后面,还附有一个办案检察官就案件给出的释法说理说明,对案件当事人给予答疑解惑,增强检察机关执法的透明度、权威性和说服力。

  “这样一来,可以防止检察权的滥用,解决检察环节存在的神秘感和‘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同时,由承办检察官对上述文书进行释法说理,使公开不仅要让公众看得见,更要看得懂,提高说理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发挥检察环节释法说理工作沟通协调、化解矛盾的积极作用。”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苏石岩说。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青山区人民检察院还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拓展公开范围,强化公开措施,以执法办案信息公开为核心,变被动“曝光”为主动公开,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将执法办案环节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的内外部监督机制,营造公开透明的司法环境。 (记者张飞实习生王俊丽通讯员郭春丽)

[责任编辑 杨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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