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988年11月19日,自治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自治区第一个五年立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立法五年(1988—1992)规划》。
17.1992年7月27日至8月1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访问团出访了俄联邦布里亚特共和国,就加强两地间的友好往来交换了意见。
18.1992年6月至8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开展了执法检查,1994年、2006年又先后两次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在我区的贯彻落实。
19.1993年7月30日,常委会发出关于委员分工情况的通知,明确了常委会委员的侧重分工。
20.1993年10月16日,常委会组织开展了首次内蒙古环保世纪行活动。21年来,内蒙古环保世纪行以宣传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为重点,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活动。实践证明,环保世纪行是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成功范例。
21.1994年4月16日,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出关于设立各盟工作委员会的决定。5月16日,第八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盟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按照规定,各盟陆续设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盟工作委员会。作为常委会的派出机构,盟工委在加强各盟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2.1995年1月,常委会将原《工作通讯》更名为《内蒙古法制建设》。2001年7月30日,《内蒙古人大》正式创刊。2011年9月,内蒙古人大门户网站正式开通。截止2014年9月,《内蒙古人大》已出版刊发汉文版158期、蒙文版双月刊74期,成为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阵地。
23.1995年5月,常委会在全区12个旗县(市、区)组织开展了代表评议工作试点。1995年至1997年,常委会连续3年指导全区旗县、苏木乡两级人大开展代表评议工作。通过代表评议,成功探索出了代表监督与人大工作监督相结合的路子。
24.1995年12月15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作出《关于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的意见》。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认真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截至目前,共任免干部7325人。
25.1995年12月21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区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地方性法规工作规则》《地方性法规审议规则》《关于审查地方立法项目的意见》,明确了地方立法的原则、工作程序,地方立法工作更加规范。
26.1996年4月4日,常委会召开全区人大监督工作会议,全面总结监督工作经验,首次提出把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结合起来,推进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监督工作实效不断增强。
27.1996年6月1日,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鄂伦春自治旗自治条例》。这是我区第一件自治旗自治条例,标志着我区民族立法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截至2014年9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共批准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自治条例、单行条例34件。
28.1997年2月,全区苏木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全部结束,首次选举产生了苏木乡镇人大专兼职主席、副主席,我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29.1997年8月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与自治区政府共同在二连油田召开全区草原保护现场会。这是常委会首次运用跟踪监督的方式对重点问题实施监督,并取得实质性成效。
30.1999年12月8日,常委会在《内蒙古日报》公布《自治区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草案)》。这是首次通过公布法规草案的方式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扩大了立法民主。(本网将陆续刊发)
(记者 刘江 特约通讯员 包林慧 张圆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