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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有关重要文件
 

内蒙古党委召开常委会议

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

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有关重要文件

王君主持并讲话

   9月11日,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听取兰考县委、河南省委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听取翁牛特旗委、自治区党委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有关重要文件。

  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出席会议,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领导同志和法检两长列席会议,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满怀信心地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要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加强和改进法律实施,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加强和改进人大自身建设,不断开创我区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兰考县委和河南省委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不仅是做好教育实践活动下一阶段工作的重要遵循,也是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行动指南。李克强总理听取自治区党委和翁牛特旗委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我们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对进一步搞好我区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敬终如始、一鼓作气、善作善成地抓好教育实践活动下一阶段工作。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从严从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确保“两方案一计划一措施”全面落到实处。要科学务实地推进建章立制工作,严格执行已经出台的制度规定,抓紧研究出台新的制度,努力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要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作风建设的成效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体现在推动发展、促进改革、维护稳定、保障民生和加强党的建设的各项工作中,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自治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及重要改革举措和工作项目分工》、《自治区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分工落实方案》、《自治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方案及重要举措和任务分工》、《自治区建立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的意见及重要改革举措和工作项目分工》、《自治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意见及分工落实方案》、《自治区创新同俄罗斯、蒙古国合作机制实施方案及重要举措和任务分工》等重要改革文件。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要全面准确地理解掌握中央精神,切实加强对盟市旗县改革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推进改革中的实际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沿着正确方向推进。要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区分轻重缓急、坚持分类施策,条件成熟、已经明确的要大力推进,需要试点的要抓紧部署,需要上级顶层设计的要主动对接,尚不具备条件的要认真开展前期工作,确保各项改革稳步有序推进。要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出发,对改革方案作进一步的细化、实化、具体化,强化责任、紧盯不放,确保各项改革扎实深入推进。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坚持不懈、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胜,确保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在我区全面完成。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推进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事项。(记者 魏那) 

[责任编辑 哈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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