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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实施多项政策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内蒙古新闻网  15-04-20 16:45 打印本页 来源:科尔沁都市报 
 

  自3月起,通辽市已举办了多场大中型招聘会。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在上百家参会企业中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已占到6成以上,小微企业作为就业容纳器的作用和优势日益凸显。记者从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辽市金融办等多部门了解到,日前自治区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降低准入门槛,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加强就业保障等多方面扶持小微企业。记者就相关政策内容进行了采访。

  降低准入门槛 落实税费减免

  助你成为小微企业中的一员

  市民阿古拉在受访时说:“《通知》中降低准入门槛和税费减免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记者采访了解到,《通知》中明确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

  《通知》中明确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从2015年4月1日起,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享受不低于1万元创业补贴

  创业大门向大学生敞开

  大学毕业生葛娜说:“我想创办小微企业实现创业理想,能够享受到哪些扶持政策?”

  记者采访获悉,《通知》中明确在各级创业基地“孵化”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根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享受不低于1万元的创业补贴。申报创业补贴的企业须取得工商执照并具有税务登记证明及相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且吸纳就业3人以上,同一创业项目只能享受一次大学生创业补贴。提高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单笔贷款额度可达到10万元;对成功创业并扩大经营规模,再次吸纳带动就业人数占员工总数30%以上的,可给予首次贷款额一倍以上的小额贷款扶持。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财政贴息

  就业保障措施让你心里“踏实”

  科区某小微企业负责人刘宇华说:“小微企业作为就业的容纳器,在吸纳求职者的同时能够享受到哪些补贴政策?”记者采访了解到,《通知》中明确2016年年底前,中小微企业留用储备期满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享受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中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0%)以上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小微企业新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后继续履行合同情况,按照我区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对企业给予定额补贴。

[责任编辑 哈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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