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记者从青山区教育局了解到,为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部署,青山区教育局率先召开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决定开展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此次工作分为动员部署(6月份)、清理规范(7月上旬至10月下旬)、汇报总结(11月上旬至12月上旬)共3个阶段。
此次纳入治理范围的主要是举办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培训机构,即: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以及无证非法办学机构。整治内容包括:依法整顿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无证非法办学、一证多址、虚假违法招生广告、收费不规范行为;严格规范公办学校和教师参与民办机构办学行为,严禁公办学校及教师开展或委托民办学校收费培训以及参股入股、兼职授课等现象;整治安全隐患;开展安全自查,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日常巡查,建立健全安全台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建立规章制度,调整和完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严格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准入机制;建立招生广告(简章)备案制;完善办学评估制度;完善收费备案公示制;建立民办教育机构教师身份公示制;建立公办学校及教师参与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的惩戒机制。(记者莎日娜 通讯员郝慧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