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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再松绑
内蒙古新闻网  15-06-15 15:27 打印本页 来源: 巴彦淖尔日报  
 

  近日,记者从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了提高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和管理水平,用足存量,撬动增量,打通沉睡的公积金与职工买房、修房、租房需求的通道,我市再次松绑住房公积金。

  新政实施后,巴彦淖尔市改善型购房者的首付压力将大大减轻。目前,我市的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57.04%,高于自治区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公积金资金相对充裕。新政实施后,住房公积金软件平台需要升级,预计本月下旬升级完毕,正式接收申办资料。

  扩大提取范围,增加贷款途径装修、买车库车位、付房租、看大病都可用公积金

  装修住房:购买未装修住房(不包括商住两用住房和二手房)的缴存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可申请装修贷款。提取和贷款的总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款的25%。

  买车库、车位:缴存人买所购住房同一小区的车库、车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可申请贷款。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所购车库、车位总价。贷款比例与所购住房执行同一政策。

  支付房租(商品房):缴存人及配偶在缴存地、工作地没有自住住房并租房住,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提取额度为临河地区每年1.5万元,其他旗县每年1万元。

  看大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病情诊断证明,属自治区规定的大病范围的,或当年发生的医药费(含门诊费)发票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可凭发票据实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个人负担医药费的总额。

  全家同买一套房:经本人同意,“同户籍”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同一套住房。本人、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可以同一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贷款一次。

  提高贷款比例和支取额度

  2

  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期房最高贷款比例由70%提高到80%;二手房最高贷款比例由60%提高到70%。

  缴存人购房(包括异地购房)贷款可选择“先提后贷”政策。取消最高提取比例50%的限制,改为千元取整。

  借款人累计还款满一年,可以申请办理“对冲还贷”或“部分还贷”业务。“部分还贷”最高提取额度按照缴存人及配偶账户资金余额,执行千元取整,每年一次。年内已办理“对冲还贷”业务的借款人,满六个月后方可申请办理“部分还贷”业务。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执行“对冲还贷”和“部分还贷”政策,暂不执行“先提后贷”、装修贷款和车库、车位贷款政策。

  调整贷款审批制度还贷能力、有效期限有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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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人还贷能力认定: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月工资收入的60%。行政、事业、国有企业等单位借款人工资收入以缴存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为准,不再另行提供收入证明。

  新建住房申请贷款有效期限:期房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或首付款缴交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申请有效期限多层由2年改为3年,高层由3年改为4年。

  二手房申请贷款有效期限:申请有效期限由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1年改为2年内。

  车库、车位申请提取和贷款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或付款缴交之日起,提取有效申请期为1年(要求购房合同在申请贷款规定时限内)。贷款有效申请期与缴存人所购住房贷款有效申请期相同(高层为4年,多层为3年)。

  “同户籍”家庭成员认定:凡家庭直系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及其双方父母以及子女,能够提供有效证明即视同为“同户籍”。在同一户籍的,以户籍证明为准;不在同一户籍的,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为准。(记者崔瑨/文高晓龙/图)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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