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现在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区域之间的发展状况仍然不平衡,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仍然欠缺。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越是短板,越具有后发优势。自治区“十二五”规划提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期间,自治区在协调发展的道路上从未停歇脚步:先发区域不断创新,转型升级,在科学发展道路上砥砺前行;后发地区快马加鞭,弯道超车,奋力开拓发展新空间。尤其是在全区农村牧区实施的“十个全覆盖”工程,更是加快了城乡统筹发展的进程。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坚持协调发展,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增强国家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国家软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这更为自治区的协调发展指明了发力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我们相信,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发展,在协调发展中拓宽发展空间,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自治区一定会以全新姿态驶入“十三五”开局之年。
协调,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
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科学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增强国家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国家软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发展基础和发展潜力,按照发挥比较优势、改善薄弱环节和集中集聚集约的要求,实施区域总体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继续加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构筑区域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摘自《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是内蒙古实现小康目标的关键
——访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于光军
于光军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协调发展,着力形成平衡发展结构”,强调“必须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并重、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在协调发展中拓宽发展空间”,目的在于“在加强薄弱环节中增强发展后劲”。
如何领会全会精神,“十二五”以来我区城乡一体化有哪些亮点,如何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推动我区城乡协调发展?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于光军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审视我们的社会经济发展,毋庸置疑的是,城镇已经成为我们经济发展、社会建设、现代化建设最为亮丽的风景。”于光军说。
经过20多年大规模建设,我们的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日渐完善,城镇之间的联通能力飞速提升。在以工业化驱动的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城镇的优先发展,不仅吸收了大量的劳动力、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其它社会资源也大量涌入城镇。
与此同时,我国高度重视农村牧区的发展。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不断强调解决农民、农业和农村发展滞后问题,通过取消农牧业税收、增加农村建设投入等方式为农户提供生活补贴。提出新农村建设行动,改革农村土地政策释放农村沉淀资本等,近期更是提出了建设美丽乡村等总体性行动计划。
“但在长期存在的城乡差别尚未扭转的基本国情下,资本、技术、人才、劳动力还是会不断地向城镇涌流,农业、农村面貌的改观远远滞后于城市的发展。乡村,成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薄弱环节。”于光军分析道。
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是内蒙古实现小康目标的关键。于光军直指,特殊区情,也使内蒙古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的重点必然要集中在农村牧区。内蒙古自然资源条件千差万别,对于农村牧区的生产而言,大部分地区干旱少水、土地贫瘠;大部分城镇远离人口稠密、经济繁荣的市场核心区。近30年来,随着全球变暖,我们在全国范围内最好的草原也大部分处于干旱的威胁下,农牧民收入的提高受到巨大影响。
于光军欣喜的是,“十八大”以来,我区在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基础上,提出了城乡一体化建设思路,重点强调了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工作要求,取得了明显成效。
近年来,我区不断推动农牧民转移就业,加大对生态脆弱区农牧民生态保护奖励和补贴力度,提高现代农牧业建设水平,提高农产品走向国内大市场的能力,引导社会资金注入毛、绒、乳、肉、油、菜等生产领域,推进农牧业规模化生产,为提高农牧民收入拓展渠道。2015年针对农牧区基础建设进入攻坚阶段的局面,自治区启动了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并以超前的力度和要求,大力推动和实施。这些工作,符合了中央提出的“协调发展”理念,也是我区完成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任务目标,造福百姓的重要举措。
他认为,“十三五”,内蒙古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在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础上,针对内蒙古城市发展面临环境巨大变化的形势,更重要的是针对内蒙古城乡发展的实际,加大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针对性,真正有效做到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正如我们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取得的经验所展示,农村牧区发展不能单纯局限于农牧区自身,事实上正是城镇化带动了我国农村发展的根本性转变。”
“我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进程中,也要充分考虑如何通过城市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带动农牧民共同奔小康。在经济新常态环境下,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全区各界共同努力去分析研究、做出科学决策,如具体细化到哪些城市更有带动力,是否要在呼和浩特、包头这两个我区最为综合的现代城市,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吸纳更多人口等问题等等。”于光军认为。(记者 郭俊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