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呼和浩特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网购环保标和交强险标 荒唐车主被罚
内蒙古新闻网  15-11-23 11:06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晚报  
 

  据《呼和浩特晚报》11月23日报道 车主李某某为了“省钱省事”,竟然网购伪造的车辆环保标志和交强险标志。结果,被交警当街查获。交管部门依法对李某某处以15日行政拘留和6000元罚款。

  11月20日7时45分许,新城区交管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兴安南路与新华东街十字路口附近执勤时,对李某某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该车上整齐排列粘贴的交强险标志字体不清晰。调查询问之后,车主李某某最终不得不交代称,交强险标志以及环保标志均系伪造。

  随后,新城区交管大队二中队民警按照法律规定,对涉嫌伪造保险标志、环保标志的驾驶人李某某处以6000元罚款并处以15日行政拘留。

  (记者安娜通讯员李成)

[责任编辑 张睿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打通“断头路”
娶亲马队浩浩荡荡
初冬享暖阳
外教传技到达茂
快速路上建设公交...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花卉种出了名堂
一户一特色 幸福全覆盖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