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9日,年仅40岁的内蒙古自治区兴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企业党工委书记卢玉宝同志因劳累过度,倒在了为之奋斗的工作岗位上。他用短暂的一生,诠释了一名基层组工干部的精气神,为我们树立了一个标杆。他用平凡的一生,释放出光照北疆的正能量,为我们树起一面旗帜。学习卢玉宝同志,重要的是把他“执着坚定、严以修身;为民务实、严以用权;清正廉洁、严以律己”的优秀品质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做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组工干部。
要执着坚定,做严以修身的先行者。卢玉宝同志之所以能够赢得广大组工干部的一致认可,源自于他对党的忠诚,源自于他对群众的热爱,源自于他对事业的执着。正如他在日记里写的那样“我的每一点进步,都是党组织培养的结果,忠诚党的事业,努力为党工作,是我发自内心的选择。”学习卢玉宝精神,首要的就是学习他始终如一坚守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不动摇,始终如一忠诚于党的事业不懈怠,始终如一牢记党的宗旨不忘本。作为与卢玉宝同志在同一条战线工作的组工干部,要把严以修身作为做人之本、从政之基、成事之道,自觉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要以理想信念为根本,把学习卢玉宝活动贯穿于思想政治建设全过程,切实增强“三个自信”,补足精神之“钙”,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做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家园的表率。要以党性修养为核心,把传承卢玉宝精神与弘扬优良部风、弘扬党的优良传统结合起来,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责任是为党工作,始终把讲政治作为组织工作的第一要求,不断坚定政治信念,坚持政治原则,坚守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以道德境界为基础,把弘扬卢玉宝精神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常修为人为政之德,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以实际行动彰显组工干部的人格力量。
要为民务实,做严以用权的践行者。卢玉宝同志深得基层党员、群众的真心拥护,是与他始终心怀感恩、保持群众本色分不开的,是与他用权为民、不谋私利分不开的。在公与私、亲与民面前,卢玉宝同志用“我不能让大家对组织部门指指点点”这句普普通通的话,交上了一份让群众信服、让组织满意的答卷,显示了一名组工干部的高尚与无私、境界与操守。作为管党员、管干部、管人才的组工干部,学习卢玉宝精神,就要把严以用权作为践行“三严三实”的关键,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事业观。要把公权为民作为干事准则,牢记20字好干部标准和“党的干部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的要求,始终不忘宗旨,始终不忘权力的来源和归属在于人民,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把公道正派作为核心价值,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严格用程序用纪律规范权力、约束权力,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要把事业追求作为最高境界,敢于担当、甘于奉献,以“安专迷”的精神工作,以严实细的态度做事,把最讲认真、最重公道,贯彻到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抓基层打基础的方方面面,使先进典型的榜样力量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要清正廉洁,做严以律己的引领者。卢玉宝同志虽然家境贫苦,却安于清贫,克己奉公,真正做到了危而能守、诱而不动,尽显本色。“廉洁源于自律,堕落始于贪婪”。学习卢玉宝精神,就要把严以律己作为政治的生命线、做人的保障线、做事的高压线,时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变他律为自律,变外在规则为内在约束。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前面,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要求,不断强化从灵魂深处不逾规的思想自律,形成良好职业素养的情操自律,锤炼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的精神自律,建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的家庭自律。要把清正廉洁作为组工干部最根本的政治品质、最重要的职业操守,带头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遵守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实实在在做人,清清白白做事。要把从严治部贯穿组织工作始终,通过开展“学习卢玉宝精神,争做优秀组工干部”活动、建立组工荣誉展室等措施,深化“四比一提高”活动,弘扬北疆优秀组工文化,教育全体组工干部以卢玉宝同志为镜,立根固本、落细落小,修枝剪叶、从谏如流,不断加强政治建设,突出能力建设,强化作风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