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和谐筑牢安全稳定屏障
——七论努力实现“十三五”发展宏伟目标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不和谐也不是社会主义。没有社会的相对和谐与稳定,一切都是空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无从谈起。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议对推进和谐内蒙古建设、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作出部署,目的就是要在坚持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同时,坚持守望相助,使各族人民紧紧拧成一股绳,切实把维护祖国北疆安全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履行好。
长期以来,我区一直保持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的良好局面,这是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宝贵财富。但同时也面临着复杂严峻的维稳工作形势:既存在边疆民族地区的特殊问题,也存在快速发展中的特有矛盾;既处于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维护稳定、凝聚人心、促进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维稳这根弦必须始终绷紧。
建设和谐内蒙古,是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中,我们一定要牢记习总书记的殷切希望,以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为目标,发扬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弘扬守望相助的时代精神,坚定自觉地守好家门、守好祖国边疆、守好内蒙古少数民族美好的精神家园,让党中央放心,让全区各族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
对内蒙古来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大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巩固和加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善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全区各族人民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我区的和谐稳定就有了保证。
“法者,治之端也”。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很多都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相关。建设法治内蒙古,关键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各种经济社会问题。深化全面依法治区,就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使法治具有最深刻的社会根基。展望“十三五”,以法治作为人民权利的保障网、社会稳定的压舱石、深化改革的推进器,社会的发展进步和人民的全面小康就有了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大量存在、易发多发的社会矛盾,是影响我区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问题。建设平安内蒙古,就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要牢记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内蒙古有4200多公里边境线,是祖国的北大门、首都的“护城河”。只有强化国家安全力量和手段建设,才能肩负起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重大责任。
“风调雨顺,花卉争艳盛开;大家团结,事业兴旺发达”。这则蒙古族谚语,形象地说明了和谐相处的重要性。人人都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和维护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守望相助,团结奋斗,祖国北疆这道风景线必将更加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