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达茂旗乌克忽洞镇南圪村,长满荒草的危旧土房与不远处“十个全覆盖”后易地扶贫搬迁的古勒畔移民新村形成鲜明对比。
近日,记者在自治区党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获悉,“十三五”时期内蒙古将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0.2万人,约占全区贫困人口的1/4。
据介绍,内蒙古自治区一些贫困地区生存条件恶劣,“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通水、通路、通电成本很高,搬迁是一种有效的脱贫途径。自治区在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的过程中,很多盟市都搞了村庄整合、集中建设,把一些自然条件恶劣的村搬迁出来,这一做法成为解决这些贫困问题的有效办法。下一步内蒙古要进一步统筹实施好“十个全覆盖”和异地扶贫搬迁工程。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要求,易地搬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难度大,必须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切实把好事办好。要科学编制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合理确定搬迁对象、搬迁规模和建设时序,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组织实施。要把易地搬迁与“十个全覆盖”工程、小城镇建设、产业园区建设结合起来,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要完善搬迁后续扶持政策,想方设法为搬迁人口创造就业机会,保障他们有稳定的收入,能与当地群众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富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