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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城县公安局:“教导员工作规范”提升执法质量
内蒙古新闻网  15-12-11 10:26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原标题:凉城县公安局:“教导员工作规范”提升执法质量

  今年以来,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公安局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和深入推进“四项建设”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结合地区实际开创性的制订了《凉城县公安局教导员工作规范(试行)》,将各部门教导员选任为本部门的法治监督员,由教导员负责本部门内部执法监督与错误案卷的整改,通过规范教导员工作,全面提升了全局的执法工作质量。

  《凉城县公安局教导员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各部门教导员是思想政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本部门的政治工作、法制工作和队伍建设。在每周案件通报会上,由法制大队对各部门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通报,通报结束后,由各部门教导员组织办案民警立即进行整改。目前,已对299起案件,累计1119个问题进行了整改,案件办理过程中经常存在的扫描照片填写内容不规范、处罚审批表只有一名办案民警签名纳印、询问笔录起始和终止时间未纳印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据统计,至《凉城县公安局教导员工作规范(试行)》试行以来,全局问题案件减少了90%,问题案件整改率达到100%,民警办案质量稳步提升,真正实现了以教导员为主体的公安“大法制”监督格局。(戴应龙)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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