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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猎捕收购野兔 俩嫌犯落网
内蒙古新闻网  15-12-15 09:21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12月11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森林公安局了解到,该局查获一起非法猎捕收购野兔案件,犯罪嫌疑人侯某某、罗某被刑事拘留。

  据呼和浩特市森林公安局局长高福锁介绍,12月9日下午,该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利用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开往呼和浩特市的长途客运车非法运输猎捕的活体野兔,数量较大。接警后,该局刑警队根据线索,迅速组织警力实施布控。当日17时左右,民警兵分两路,在呼和浩特市长途客运站和京藏高速公路呼和浩特市出口实施蹲坑守候。17时30分许,一辆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开往呼和浩特市的长途客车到站,民警确认此车是嫌疑车辆后,立即上前检查,发现该车行李箱内放有10只塑料带孔的箱子,每箱装有3只活体野兔,共计30只。经初步调查,货主未随车同行,只是将货物托运到指定地点后,买主与车主联系取货。根据这一线索,民警连夜从呼和浩特市赶到达拉特旗,于次日早上6时左右将发货犯罪嫌疑人侯某某、罗某抓获。据二人交代,他们出钱雇佣当地农牧民利用摩托车追赶、探照灯照明后,使用扣网扣捕的方法,在库布齐沙漠地区猎捕野兔。待野兔积攒到数十只后,把野兔用带孔塑料箱包装,利用长途客车托运到呼和浩特市,再转运到乌兰浩特市出售。最终,这些野兔被出售到天津、山东、河北等地的狗场。每只野兔的价格在260~300元之间,紧缺的时候每只能卖到400元。从2015年3月至今,他们共猎捕、出售活体野兔1600多只,交易额达60余万元。

  当日,呼和浩特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将30只野兔全部放归大自然。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 陈玲)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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