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赵静)1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获悉,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发改委、教育厅等16个委(厅、局)联合印发《中国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向全区明确提出,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各项政策和保障措施,保证《行动计划》目标如期实现。
近年来,我国癌症防治形势仍十分严峻,每年新发癌症病例约310万,死亡约200万。为此,该《行动计划》提出,到2017年,达到建立国家和省级癌症防治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落实部门职责,控制主要可防可控致癌因素增长水平;完善国家癌症中心机构能力建设并充分发挥其技术指导作用,基本建立以医院、疾控机构为主体和基层医疗机构上下联动的癌症综合防治网络;进一步规范肿瘤登记制度,肿瘤登记覆盖全国30%以上人口,掌握全国和各省(区、市)癌症发病和死亡况,绘制全国癌症地图;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60%,成人吸烟率下降3%;以肺癌、肝癌、胃癌、食管癌、大肠癌、乳腺癌、宫颈癌、鼻咽癌为重点,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重点地区、重点癌症早诊率达到50%;完善重点癌症的诊疗规范,推广癌症机会性筛查和规范化诊疗,逐步提高重点癌症5年生存率,降低病死率的目标。
据悉,为保障各项措施顺利进行,内蒙古将采取十大措施分别是:履行部门职责,落实综合措施;加强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加强肿瘤信息收集工作;推进癌症危险因素综合防控;推广癌症筛查及早诊早治策略;提高癌症诊疗水平;推动抗肿瘤药研制生产;加大中医药防治癌症工作力度;加强科学研究和国际合作;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全民防癌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