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地讲,集中汇总征税通关模式,就是将过去的逐票计税变为集中汇总征税,即指进出口货物通关时海关凭企业提供的担保先予以放行、后集中汇总征税的通关模式,企业于每月第5个工作日结束前完成上月应缴纳税款的汇总支付,无须在每票货物进口时办理缴税手续。享受汇总征税的企业应该符合下列条件:管理类别在A极以上、月平均进出口纳税次数不低于4次、3年内没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无走私记录,无欠缴海关税收记录等规定。
自2015年7月27日起,海关全面推行“汇总征税”的税收征管业务新模式。汇总征税业务作为2015年两会期间确定的六项海关改革之一,满洲里海关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该关在前期召集满洲里地区符合集中汇总征税资质条件的一般认证评级企业、有开展集中汇总征税业务需求的辖区企业、综合保税区入区企业以及中国银行满洲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满洲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满洲里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满洲里支行相关从事担保业务及国际贸易业务的人员进行了集中汇总征税政策推介及业务介绍。通过海关、银行、企业联动,共同推动汇总征税业务改革,协力外贸经济发展。2015年8月12日,满洲里海关集中汇总征税首票业务顺利通关,该项改革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这一通关模式打破了口岸逐票即时征税的固有模式,既能大幅缩短进出口货物从申报到实物放行时间,又减少了我们企业人力财力成本支出。”满洲里恒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说,以当日通关的该票货物为例,新模式下每票货物通关时间可缩短约30分钟,每月可盘活企业超过50-80万元的流动资金。
据满洲里海关关税处工作人员介绍,下一步,满洲里海关将在关区范围内不断加大推广力度,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王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