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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
内蒙古新闻网  16-02-15 18:20 打印本页 来源: 鄂尔多斯日报  
 

  2016年以来,东胜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的力度和频率,通过该院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向社会连续公布了大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将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头像照片、执行标的、失信情形等公之于众,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取得了预期法律效果和较好的社会效果。

  被执行人任某、奇某是第一批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徐某等6人申请执行任某、奇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东胜区人民法院受理后,执行法官多次敦促任某、奇某履行赔偿义务,但任某、奇某采取不接电话、不与法官见面等方式逃避执行,执行法官多次查找、督促未果。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任某、奇某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以及LED大屏对被执行人任某、奇某照片等信息进行曝光,对其实行信用惩戒。被执行人任某通过朋友转发的微信内容得知自己被纳入“黑名单”,第一时间联系并赶到法院,请求法官将其从“黑名单”中删除。“感觉自己在朋友和同事面前抬不起头来了,天天有亲戚朋友打电话问我是不是犯事了。”任某叹着气和办案法官如是说。经办案法官释法明理后,任某随即将执行款和执行费全部交到法院,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东胜区人民法院集中曝光“老赖”名单后,已经有部分“老赖”主动联系法官并积极履行义务,请求法院尽早将其从曝光名单中删除。依法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旨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压缩其生存空间,引导人们树立诚实守信的社会正气。(赵乃赓白敏)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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