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红山区渔业生产稳步增长,全区对养殖水体进行了两次常规检测,完成商品鱼生产近150吨,年均渔业产值达300万元,全区新增休闲渔业3处。红山区农牧业水利局运用先进的遥感技术手段,加强水资源管理。共安装水资源远程控制点65处,为全区用水单位建立了档案,并完成了微机管理。积极参与社会水利服务工作,为煤矸石电厂、远联钢铁、红山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等单位查找供水水源及管线定线工作,保证了区重点工程项目正常用水。
“十二五”期间,红山区农牧业水利局开展违规治理、综合宣传等专项行动70余次,有效震慑了各类非法盗采行为,维护了良好的水利秩序。他们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文件精神,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查方案,完成了宣传、发动及培训工作,编制了红山区普查经费预算,圆满地完成了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红山区部分,并通过了自治区验收。
红山区严格水资源论证制度,实行用水剂量的智能化管理,有计划地开展城区自备井关停与地下水限采工作。他们运用先进的遥感技术手段,加强水资源管理。建立了用水单位管理档案,完成了水资源微机化管理。他们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作出行政裁决、行政处罚决定或采取其他行政处置措施;负责受理河道采砂的申请及规划,审批发放河道资源开采许可证工作,并对河道采砂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征收水法律、法规规定的水利、水保行政性收费和事业性收费;协商调处水事纠纷;承办涉水行政复议、应诉、理赔等工作的具体事务;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他们组织实施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依据水资源管理权限,做好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分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管理方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管理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红山区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领域,建立“三条红线”指标体系,落实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制,提高科技水平,加强宣传培训,严格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进行纳污控制,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保障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红山区农牧业水利局加强对农村河道、堤岸以及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对河道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进行行业管理,对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行规划和编制,并组织实施,整理旱情、汛情、灾情,为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记者 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