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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绿色发展 建设大美内蒙古
 

  新保障——法治坚守绿色底线

  努力让全体公民共建共享生态文明

  呵护碧水蓝天、建设美丽内蒙古,需要经济手段,更需要法治护航。

  “十二五”期间,内蒙古“生态大树”枝繁叶茂,源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恒心和定力,源于从微观到宏观层面的有力决策。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出台,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内蒙古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总体方案》通过国家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国有林区改革箭在弦上;《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和《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数据更新指导意见》的制定,使森林资源资产负债情况一目了然;《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农牧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基层林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相继出台,进一步激发林区自身活力……

  一系列生态领域的制度和措施,将内蒙古生态保护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各种规章制度守护生态底线,法治也不断夯实。

  自治区紧紧围绕依法治林,强化资源管理保护,巩固建设成果:落实天然林保护政策,严格林地使用审批,打击毁林犯罪,加强防火体系建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加大保护修复力度。仅“十二五”期间,侦破、查处各类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24691起,综合查处率98.8%。

  强改革、谋转型、立法规,从认识的转变上升到全方位的顶层设计,内蒙古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再次提升。

  与此同时,自治区党委、政府强调,要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严肃查处环境违法问题,让百姓切实感受环境改善,还群众一片碧水蓝天。

  “十二五”期间,针对全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狠狠踩了“刹车”,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与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18.8%和22.7%,主要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分别下降10.18%、8.13%、12.6%和8.83%,均超额完成任务。

  随着全区生态的持续好转,绿色发展的红利也日益凸显。

  由于林业资源持续稳定增长,林业产业步入快速发展阶段。全区已建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林业产业试验示范基地,涌现出一批以民营企业为代表、以技术创新为特点的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和重点地区。截至2014年,全区林业总产值达383亿元,较“十一五”期末的2010年增长89.6%;生态文明建设绿了城镇、美了乡村,“十个全覆盖”对于村容村貌的整治让农村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内蒙古旅游感受绿色。全区森林公园总数达到47处,共接待游客1134.8万人(次),总收入3.03亿元。

  而生态扶贫产业扶贫更是鼓了百姓腰包。各项林业惠民政策的逐一落地,林业生态保护建设和发展林沙产业,让更多贫困农牧民参与到了造林生产、森林管护活动中,就业增收渠道不断拓宽。

  回眸“十二五”,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步步踏实——

  5年间,内蒙古绿色GDP的政绩考核观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法律和制度体系得到完善,对生态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逐步形成共识。

  5年间,内蒙古在资源能支撑、环境能容纳、生态受保护的基础上谋发展,将生态文明理念持续转化为实践,把生态环保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重要举措。

  5年间,内蒙古步伐坚定地出台一项项生态政策措施,推动一个个生态成果落地,环境治理呈现铁腕之势,生态修复展露新颜,实现了生态建设一次又一次跨越。

  5年间,内蒙古动员起全社会力量凝聚合力,努力守护着这片土地上蓬勃的绿、诱人的蓝,竭力将人们生活绘成幸福的自然本色。

  船的力量在帆上,人的力量在心上。面对“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内蒙古有信心、有能力让生态美、和谐美的动人画卷在自治区大地更加完美、丰盈地展开,让我们众志成城,向着把内蒙古建设得更加亮丽的目标不断迈进。(本报记者杨利伟)

  打好生态建设组合拳

  杨利伟

  “绿色发展”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之一。

  虽然经过多年发展,我区生态环境状况实现总体遏制、局部好转,但我区生态环境还比较脆弱,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进入“进则全胜、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面对“十三五”,“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及绿色发展理念正在为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引领、坚实支撑。

  绿色发展,彰显历史担当,更蕴含治理智慧。在“十三五”开局之年,要想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就必须让“组合拳”更加打到点上、打出力道。要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实施分类调控政策,统筹各类主体功能区发展;要加强重点生态保护和建设,维护生物多样性,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要加快循环经济发展,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回收体系,倡导绿色消费模式;要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实行能源消费、水资源消耗、土地利用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要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严格污染物源头控制,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加强矿山环境治理力度,改革完善环境治理制度。

  “树高千尺,唯有根深。”新常态下,我们切不可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一时发展。因为,生态文明建设所保护的,不仅是那一抹绿色,更是老百姓的幸福源泉。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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