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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阿拉善盟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综述
内蒙古新闻网  16-02-17 18:26 打印本页 来源: 阿拉善日报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需要在改革中推进,在创新中发展。

  2015年,阿拉善盟纪委监察局坚决贯彻自治区纪委和盟委关于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落实改革核心内容,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大力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新动力。

  扛起“两个责任”聚焦主责主业

  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关键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2015年,盟纪委积极协助盟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了考核评分细则和考核指标,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和约谈制度,定期组织对旗区、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督查;开展“主体责任”专题访谈,召开落实“两个责任”座谈会,在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上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点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警示教育,提高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意识。

  攥紧拳头、聚焦主业,纪检监察机关主责主业进一步凸显。盟纪委通过调整优化内设机构,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通过内部挖潜,纪检监察室由过去的1个增加到3个,各旗区纪委也对内设机构进行相应优化,保证执纪监督人员占总编制人数的70%以上,理顺了职能职责,保证职责边界清晰、互无交叉;盟纪委监察局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4个,各旗(区)平均保留或继续参与11个,清理比例达90%。为防止“反弹”,实行各旗(区)凡增设、新参与议事协调机构,须报上级纪委核准制度。同时,对旗区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分管工作进行清理和规范,严禁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使其专司监督执纪问责之职。

  加强领导“两为主”派驻机构“全覆盖”

  2015年,阿拉善盟纪委加强双重领导体制落实,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在推进查办案件体制改革中,通过建立完善问题线索集中排查机制,将问题线索进行统一归口管理,实行问题线索集中排查例会制度,落实“同时”报告制度,规范线索处置与纪律审查等工作流程,做到了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同一文书、同一时间、同时报告。

  同时,在2014年实现盟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全覆盖”的基础上,2015年重点推进旗(区)派驻机构的“全覆盖”,三旗两区共设立29个“单派驻”机构,18个归口派驻机构。对党委工作部门、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群团组织实施派驻机构“全覆盖”,实现了派驻监督无盲区、无死角。

  对实行单独派驻的机构成立协作组分组管理,派驻纪检组受派出机关直接领导,实行人员编制统一管理、经费统一列支。强化派驻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制定实施《阿拉善盟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全覆盖”实施方案》,出台《盟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工作规定(试行)》,完善派驻机构干部管理、工作程序、业务联系、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据统计,全年盟纪委派驻(出)机构共受理信访举报件60件,初核27件,立案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转变了以往派驻机构监督乏力的问题。

  创新监督方式联合巡察震慑强

  联合巡察是阿拉善盟委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任务的手段。盟委出台及印发了《关于建立联合巡察机制的办法》《联合巡察组工作程序》等规章,形成了盟委联合巡察机制的制度体系。准确定位巡察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中的职责定位,着力发现党员干部在遵守“六大纪律”、执行“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深入了解,发现问题,客观、准确、及时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巡察机制的实效性,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拓宽发现问题的视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制止,起到预防和警示作用。

  2015年通过巡察监督,对阿右旗、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及严守维护稳定、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红线”等情况开展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109个,已按程序移交有关旗区、部门处置,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完善制度强化权力监督

  盟纪委通过贯彻落实《阿拉善盟实施“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和《“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实施“制度+科技”的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模式,把权力制衡要素通过计算机系统固化到软件程序中,实现用科技手段对廉政风险的监控,盟直13个部门已试点运行。

  盟委出台了《阿拉善盟党政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实施意见(试行)》,对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合理配置,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刚性约束机制。并积极开展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以额旗作为试点,制定《关于开展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监督试点工作方案》,通过开展旗委常委会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及廉洁从政情况、向纪委全委员会述责述廉并现场接受质询和评议等措施,试点同级监督工作。

  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

  2015年,盟纪委加强对苏木镇(街道)纪检组织建设,使全盟34个苏木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全部单设,配备至少一名纪检专干,实现编制、职数、人员三到位,推进苏木镇(街道)纪委机构“2+N”的模式形成。

  强化基层纪律审查工作力量,建立了苏木镇(街道)纪委问题线索统一纳入旗(区)纪委集中管理和排查制度,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便于工作”的原则,划分若干个纪律审查协作区,实行联片协查案件机制。

  保障基层纪律审查装备,旗(区)纪委(纪工委)按照建设纪律审查场所的条件和标准,全部建成标准谈话室,配齐配全信息化办公设备及取证设备等。盟财政统一为苏木镇(街道)购置笔记本电脑、录音笔、现场记录仪等纪律审查专用设备和办公设备,改善了基层工作条件。(记者 王瑞)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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