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科教文卫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7项措施支持教育发展 涉农牧区"校舍改造"等
内蒙古新闻网  16-02-19 09:05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2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2016年我区通过7项措施确保财政支持教育发展。

  这7项措施是:继续做好涉及农牧区的“校舍建设与改造”工程相关工作,及时下达资金,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做好2016年低保家庭参加高考学生资助工作,及时下达资金,确保自治区农村和城市低保家庭参加高考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的相关政策,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鼓励城市多渠道多形式办园和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问题;提高农牧区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补助标准及高寒地区补助标准,健全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调整“特岗教师”实施范围,通过“三区”人才计划支持城市退休教师到农村牧区任教,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落实好高中阶段和中等职业教育“两免”政策和普通高中蒙古语授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提高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寄宿生住宿费补贴,积极探索并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和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提高高校生均拨款标准并根据各学校的学科类别确定不同的生均拨款定额,采取“以奖代补”措施调动盟市财政增加高校投入,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建设资金,落实自治区支持高等院校各项政策;继续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全覆盖,及时下达各级各类学生资助资金,确保受资助学生能够充分及时享受国家和自治区教育惠民政策。(记者 周 婷)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春运】候车室的...
内蒙古武警森林官...
草原铲雪大叔
根河市现-47.8℃极...
“非遗”年货传承...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品茶香 学文化
黄河内蒙古段全线封河
 
【专题】习近平治国理政这三年
【专题】2015年终盘点|内蒙古气质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