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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泽晟元酒店自定赔偿价 消费者质疑不合理
内蒙古新闻网  16-02-19 15:54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春节期间,吃饭聚餐本是件高兴放松的事儿,然而首府市民汤先生却很郁闷,近日,他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据汤先生介绍,2月16日,他与亲戚来到首府泽晟元酒店吃饭,期间朋友家的孩子打碎了桌面上一个陶瓷工艺品摆件。结账时,服务员告诉汤先生,打碎了工艺品也应该赔偿。随后就赔偿多少双方产生了分歧。该饭店工作人员表示:打碎一个陶瓷要赔偿1200元。“当我要酒店方出具相关的物品赔偿价目表时,一负责人称没有。”汤先生对记者说。最终,经过协商,汤先生承担了550元赔偿金。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该酒店副总经理萧旭东,他说:“客人打碎的工艺品是酒店开业时一个做文化的专业人士成套从外地进的货,每个摆件代表着每个包间的文化主题,市面上很难再购买到。”当记者问及是否有物品赔偿价目表时,对方称是自己定的。对此,圣泰律师事务所邢伟律师认为,损坏物品理应“照价赔偿”,但价格十分关键。宾馆饭店等营业场所档次不同,物品好坏、折旧程度不同,都将影响赔偿价格。消费者赔偿时,可要求营业场所提供物品进货单据或凭证,折旧后计算赔偿金额。当然,最好的解决方式是双方友好协商。如果消费者并非恶意损坏,经营者可象征性地收取一些赔偿金。(记者 张国文)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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