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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全面取消转院证审批制度
内蒙古新闻网  16-02-29 19:27 打印本页 来源: 锡林郭勒日报  
 

  近些年,锡林郭勒参保人员转诊转院数量逐年攀升,转外就医需求不断加大,转院证难开,转院手续难办成为参保人员医药费用报支亟待解决的难题。

  为了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锡林郭勒从2016年起取消了以前执行的转院证审批制度。改为社保经办备案制,即需要转院的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医疗保险手册及相关检查诊断单据至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转诊转院审批单进行备案。对于重症患者无法及时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可采取电话登记的方式进行备案。

  转院证审批制度的取消,不仅简化了转外审批流程,而且提高了医疗保险报支待遇。需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在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即可转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转外自负比例为5%。对于特殊情况转往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就医的,转外自付比例在定点医疗机构自负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参保人员首诊转诊门诊费用只报支治疗费用,单纯检查费用不予报支。报支时需携带本人医疗保险手册、药费单据、诊断证明。

  2016年,盟社保局还扩大了锡林郭勒居民转诊转院定点医疗机构,尤其是北京地区的医疗机构,由过去的24家定点医院增加至46家(原定点医疗机构仍然有效),至此,北京地区与职工医疗保险相关的三甲医院全部纳入锡林郭勒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宣云佳)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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