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出台,为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带来哪些发展机遇?记者采访了自治区中小企业局局长张金亮。
记者:《意见》的出台,对于促进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有何重要意义?
张金亮:近年来,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长足发展,总量增长较快,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已成为安排就业的主要载体和劳动者收入的主要来源,是构建我区多元发展、多级支撑产业体系的主体,也是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对于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意见》把我区战略定位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和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从积极构建多元化现代产业体系、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特别是就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加大了对我区产业、财税、金融、投资、国土资源等政策的支持力度。《意见》的出台,为实现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新的历史机遇,进一步提升了其发展的战略地位,对加快推动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科学发展,促进非资源性产业、中小企业、富民工程一体化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记者:贯彻落实《意见》,应重点从哪几个方面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促进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张金亮:科学实践证明,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是促进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只有坚持深化改革,从体制机制上消除限制和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切障碍,才能不断增强其发展的内在活力。贯彻落实《意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关键要从四个方面深刻领会和把握《意见》精神,贯彻好“16字基本思路”:即平等待遇、优化环境、引导发展、创新服务。
平等待遇,就是实现各种所有制经济在政策、待遇上的平等,全方位、多领域扩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开放力度,打破垄断、突破体制和政策障碍、建立公开统一的市场准入规则和办法,真正实质性地落实“非禁即入”的原则,扩大领域开放。特别要解决行政垄断和政府公共资源领域中的垄断保护问题,形成国有资本、外国资本、民间资本的协调发展格局。
优化环境,就是认真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切实加大政策的宣传落实力度,不断优化其发展环境,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激发其内在活力,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要将全区促进中小企业政策落实年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下去,并不断巩固活动成果,整合政府和全社会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管理、服务资源,构建自治区、盟市、旗县纵向三级联动与横向多部门协作联动相结合的政策落实长效机制。
引导发展,就是加强产业政策对民间资本的投资引导,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金融服务和社会事业等领域,同时积极引导其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要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围绕优势特色产业搞延伸、围绕重点项目搞协作、围绕大型基地搞配套,培育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带动中小企业集约化、集群化、园区化发展;引导中小企业在现代物流、金融服务、技术支持、信息服务和商务服务等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培育创业环境,鼓励公众创业,拓展就业渠道。
创新服务,就是加快政府职能部门观念和职能转变,强化各部门的服务协调配合和对社会服务的引导,加快建设和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充分发挥公共服务政策传导、服务枢纽作用,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科学规划和建设全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尽早建成全区“信息畅通、功能完善、服务协同、资源共享、供需对接便捷、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络,为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证”的服务。(记者 戴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