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地被直接退耕
“仝海军抢占的退耕还林地还不止这些,我们村2005年退耕的400亩地,所有的补贴都由仝海军一个人领取。”临界村村民李洪亮告诉记者。
仝海军对此表示,2005年400亩退耕换林地计划分给200余户村民,但由于特殊情况,至今也没有分。
记者在正镶白旗财政局一卡通系统中查出,仝海军所领退耕还林补贴最多时竟有736.4亩,一年“享受”退耕还林补贴款58912元。记者在财政局还查出,就是这样一个“补贴大户”竟然还可以申领到2012年国家危房补贴款11800元。对此问题,仝海军并未向记者做任何解释。
根据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调查证实,临界村在2005年实施退耕还林400亩,其中前三年退耕还林款96000元,因正镶白旗林业局未补办完退耕还林本,至今并未发放,96000元的款项已转到星耀镇政府退耕还林专户。
徐应华向记者证实了此事,他还表示,96000元的款项将交予临界村村委会处理。
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查实,2008年至2009年临界村400亩退耕还林款发放到了仝海军一卡通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中退耕还林必须遵循的原则的第一款规定:只有承包到户的耕地才能实施退耕还林。对于集体机动耕地、国营农牧林场耕地,需退耕还林的,必须先承包到户后再予以实施。正镶白旗林业局2005年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图显示,2005年临界村退耕400亩,共承包落实到122户村民。
“这是400亩的集体耕地,按规定必须要分给村民,可是事实是仝海军没有承包给任何一个村民,400亩的退耕还林补贴款都是他一个人拿着。”村民孙淑芳告诉记者。
记者调查核实,2005年临界村共退耕400亩,400亩耕地为集体机动地,在退耕前400亩耕地并未分户落实。
对于临界村退耕还林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1月30日,本报记者将星耀镇镇长徐应华、正镶白旗林业局局长闫伟委派代表闫亮和临界村村民代表召集在一起,进行集中采访。徐应华和闫亮均承认,在临界村2005年退耕还林工作中,林业局和镇政府存在工作失误和疏忽。
耕地、荒山荒坡难辨清
郝志斌告诉记者,事实上2005年星耀镇临界村实际退耕还林占地1151亩,后来查出仝海军一人强占400亩,而剩下的751亩不知道是谁种的,村民反映了很多次至今无果。闫伟对此称,剩下的751亩是荒山荒坡植树造林项目。
在省际大通道化德界至正镶白旗范围的道路两侧,记者看到了村民所说的1151亩林地,由于退耕年份已久,此地片已经无法分辨曾是荒山荒坡还是耕地。
在集中采访中,林业局代表闫亮和村民代表对地片性质进行了激烈地讨论。临界村一位七旬老人讲起了这1151亩地的历史,说该地片在1968年被村民开荒,一直种到2004年。其他村民代表也举出详例证实自己曾经就在这块地上耕种过。
“是荒山荒坡。”“是耕地。”“我尊重村民的意见,村民说是耕地就是耕地。”“不是退耕还林的就是荒山荒坡!”“我也不清楚是耕地还是荒山荒坡。”闫亮就这块土地的性质给出了5个说法。
退耕还林数据“打架”
双山村与临界村相邻,同为星耀镇管辖,在正镶白旗林业局2005年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图中显示,双山村2005年退耕还林面积203亩,落实户数为4户。
记者赶往双山村进行实地调查。由于大雪封路,未能勘察该村2005年退耕地的实际面积。但该村书记刘权介绍,该村在2005年退耕还林的实际面积为174.5亩,承包给了5户村民。这与林业局所报数据完全不符。
“我作为村书记,保证我所说属实。”刘权告诉记者。
对此,闫亮解释道:“上级部门审批后的作业图在实际实施工作中存在误差,批了203亩,可能在实际操作中发现该村没有那么多可以还林的耕地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四款之规定:作业设计一经批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擅自变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必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备案。
另据相关规定,退耕还林工程实行旗县、自治区、国家三级检查验收制度,由旗县人民政府组织各乡镇和林业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标准、退耕还林作业设计,对退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逐乡、逐村、逐户、逐地块进行检查,不得采取抽样检查的方法。检查结果,必须经退耕户签字确认。并将自查结果统计汇总后报盟市林业主管部门。
临界村报批122户,实际只有仝海军1户,双山村报批203亩4户,实际只有174.5亩分包5户。
后据记者了解,实际上双山村同样存在“垒大户”的现象。2005年174.5亩的退耕还林地受益者只有两人,分别为现任村书记刘权和已退下的另一名村干部。(应采访对象要求,村民均为化名)(记者任阿龙 陈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