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震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区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的发展思路和取得的成绩,深刻阐述了内蒙古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明确指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蒙古的工作重点,为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指明了方向。全区各级工商联组织和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切实把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深入实施“8337”发展思路、加快建设现代化内蒙古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农牧业产业化建设,守望相助,团结奋斗,把内蒙古建设得更加美好。
当前,我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自治区中心任务就是要推进农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而其核心和基本途径就是以市场为导向,走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路子。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农牧业产业化肯定需要民营企业的参与。同时,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也是民营企业发展中一个最具活力的增长点。
2013年,全区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农牧业产业化加工企业达到1981家,自治区本级重点龙头企业达到556家,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获得的中国驰名商标达到46件。初步形成了以粮油、乳制品加工为龙头,羊绒、肉产业为支柱,优势产业、传统产业、特色产业多元发展的产业格局,乳制品加工和马铃薯加工走在了全国前列。而在我区实施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中,都有民营企业的身影,民营企业在参与农牧业产业化为企业二次创业找到了一条新出路,实现了企业的新发展。
近年来,我区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与民营经济参与农牧业产业化形势的需要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地方对民营企业参与农牧业产业化还缺乏足够认识,支持力度不够,还没有把民营企业参与农牧业产业化纳入总体工作规划;二是生产基地规模偏小,主导产业不突出,忽视了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三是尽管这几年参与农牧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有了一定发展,但其加工消化能力与农畜产品总量之间还存在着较大反差,龙头企业少,带动力不强;四是农畜产品的商品率低、科技含量低,初粗加工产品多,深加工精加工产品少;五是大多数民营企业与农牧民的关系仍是买卖关系,企业由于自身抵抗风险能力差,不敢与农牧户签合同,造成生产基地规模不稳定。
为了更好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农牧业产业化深入发展,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农村牧区产业化建设上来。
一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集中力量加快培育一批关联度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龙头企业,要制定优惠政策,创造宽松环境,把民营经济的投资吸引进来,培育新的龙头企业;依托优势龙头企业,通过企业重组并购,开展资本运营,发展一批龙头民营企业集团;龙头企业在主营项目的选择上必须依托主导产业、突出产品特色,避免产业雷同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二是按照以城区大市场为龙头,以批发市场为主体,以乡镇农贸市场为依托的原则,加强市场建设,使之成为结构适宜、功能配套、协调产销的有机体系。要在继续改造和发展原有农贸市场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农副产品主产区、传统集散地、交通要道和城乡驻地,建立大型专业市场,逐步由交换原料为主向精加工、系列化产品交易的方向转化。要坚持市场导向,紧紧围绕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机制,加快农牧业向商品化、专业化和现代化的转变。
三是一方面要鼓励民营农畜产品加工大户通过联合、兼并、购买、租赁等形式,低成本扩张,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规模膨胀。另一方面,积极引导、支持一批富裕农牧民和有技术、有能力的下岗职工以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形式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化资金、劳力、土地和技术等生产要素的配置,促其扩张规模,增强实力,提升档次。
四是政府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不同层次的农牧业产业化方面的信息发布会、招标会,为民营企业参与农牧业产业化提供方便和牵线搭桥。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兴办区域性综合服务实体和跨区域专业化服务实体,使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做到人员专业化、经营实体化及服务系列化。从当前的现状看,重点是实现3个方面的突破,即产前的信息服务要有新突破,产中的科技服务要有新突破,产后的流通服务要有新突破。
五是各方通过签订合同,确定农畜产品的收购价格,并实行最高限价和最低保护价,以妥善处理龙头企业和基地农牧户的利益分配关系。建立联合机制,形成相互依存的紧密关系,要通过股份合作、资产参与以及联产联营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与基地农牧户,利用资金、土地、技术、设施等入股,建立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紧密型关系,实现产供销各环节的有机结合,成为完整的产业链条。
全区各级工商联组织和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考察我区重要讲话精神,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内蒙古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作者为自治区工商联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