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是在坚持补贴政策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部门职责不变的前提下,借助“金财工程”,通过构建乡镇、旗县、盟市、自治区四级纵向联网,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代理银行横向联网的信息化管理网络平台,实现各项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通过国库“一个漏斗”向下、“一卡”发放,通过身份识别的“唯一性”,使财政补贴资金更准确、快捷和安全地直达农牧民手中,让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步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轨道,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三农三牧”事项提供权威的基础数据。2008年至2013年全盟共通过“一卡通”形式累计发放财政补贴农牧民和城镇居民资金72亿元,补贴城乡居民达580余万户次。
短期内取得骄人成绩,主要落实好以下几项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盟委、行署高度重视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工作,成立由行署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此项工作,并建立“分工科学、责任明确、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明确职责分工。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补贴资金政策制定、宣传和补贴对象摸底统计及审核、审批;各级监察、审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全程监督;各级财政、综改办负责补贴资金筹集、下达、管理、发放和财务核算;代理金融机构负责补贴资金发放以及补贴项目简称的录入;苏木乡镇财政所负责本苏木乡镇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的日常工作,并设立“财政补贴农牧民和城镇居民资金服务窗口”,以方便农牧民和城镇居民群众政策咨询。
——狠抓措施落实。一是苏木乡镇财政所应运用“一卡通”系统,搜集和整理各类财政补贴对象信息资料,建立健全财政补贴农牧民和城镇居民资金补贴对象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二是旗县市区主管部门对照有关补贴政策对乡镇申报的资料等进行审核(不超过2个工作日),转送财政局有关资金主管科室审核确认(不超过2个工作日),再经旗县市区综改办将审核确认后的结果通知各苏木乡镇财政所。三是苏木乡镇财政所收到上级部门审核后的单项分户清册后,将补贴事项进行公示(不低于3天),并运用“一卡通系统”编制本苏木乡镇当期汇总发放清册,经苏木乡镇审批后,申请发放当期财政补贴农牧民和城镇居民资金,由金融机构统一将补贴资金拨入补贴农牧户和城镇居民“一卡通”个人账户,正常补贴资金在3个工作日内、救灾应急资金在2个工作日内。
——强化监督管理。补贴资金由各旗县市区财政局、综改办统一实行专户管理、“一卡”发放,严格遵守“六到户、八不准”的工作纪律。“六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资金分配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公告通知到户,补贴兑现到户;“八不准”即:不准擅自改动明白卡的数额,不准擅自以补贴抵扣农牧户和城镇居民的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嘎查村组干部或其他人代领补贴,不准违规收取农牧户和城镇居民“一卡通”或银行存折,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阻挠农牧民和城镇居民自由提取补贴资金和搭售物品,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牧民和城镇居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