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刘智新,男,汉族,被执行人刘智新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96万元。
2、王伟元,男,汉族,被执行人王伟元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80万元。
3、苏建君,男,汉族,被执行人苏建君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970万元。
4、张志刚,男,汉族,被执行人张志刚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3575910元。
5、周建国,男,汉族,被执行人周建国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2382744元。
6、袁小虎,男,汉族,被执行人袁小虎将法院查封的资产擅自处置,于2011年10月移送公安机关按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12518722.08元。
7、徐贵国,男,汉族,被执行人徐贵国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2423330元。
8、陈玉胜,男,汉族,被执行人陈玉胜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104500元。
9、高贵平,男,汉族,被执行人高贵平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借款100万元。
10、苏平,女,汉族,被执行人苏平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借款100万元。
11、白有世,男,汉族,被执行人白有世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购车款342840元及利息。
12、王文才,男,汉族,被执行人王文才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未履行申请人欠款80000元。
13、陈国和,男,汉族,被执行人陈国和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欠款76791.5元。
14、韩冰,女,汉族,被执行人韩冰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借款830000元及利息。
15、张世敏,男,汉族,被执行人张世敏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借款830000元及利息。
16、宿谦,男,汉族,被执行人宿谦欠款80万元,给付10万元后,其余拒不履行和解协议。
17、徐志勇,男,汉族,被执行人徐志勇欠款23.3万元,已给付7.46万元,其余款项拒不履行。
18、范勇,男,汉族,被执行人范勇隐匿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欠款75万元。
崔亚军,男,汉族,被执行人崔亚军欠款170万元,给付10万元后,其余款项拒不履行。
19、额尔敦朝鲁,男,蒙古族,被执行人额尔敦朝鲁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借款100万元。
20、付民臣,男,汉族,被执行人付民臣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欠款20万元。
21、张云峰,男,汉族,被执行人额尔敦朝鲁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未履行申请人借款8万元。
22、刘玉,男,汉族,被执行人刘玉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19.2万元及利息。
23、李满春,男,汉族,被执行人李满春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欠款98719.03元。
24、陈文超,男,汉族,被执行人陈文超以虚假诉讼、转移财产方法规避执行,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欠款100万元。
25、包头市中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王伟元,组织机构代码为69285149-7,被执行人包头市中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90万元。
26、包头市奥森物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刘智新,组织机构代码为66730183-X,被执行人包头市奥森物质有限责任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96万元。
27、包头市凯达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张国斌,组织机构代码为680039397,被执行人包头市凯达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1928235元。
28、包头市明达镁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温慧峰,组织机构代码为676900439,被执行人包头市明达镁业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6333900元。
29、鄂尔多斯市日月轩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白二喜,组织机构代码为790172893,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日月轩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判决履行标的为106万元,已给付18万元,剩余88万元未给付。
30、包头市日月轩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白二喜,组织机构代码为66730876-7,被执行人包头市日月轩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判决履行标的为106万元,已给付18万元,剩余88万元未给付。
31、包头市生技铜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白宗喜,组织机构代码为77613695-X,被执行人包头市生技铜业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683091元。
32、包头市丰驰汽车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王建清,组织机构代码为69009469-9,被执行人包头市生技铜业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349990元。
33、包头市神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狄不斌,组织机构代码为690053061,被执行人包头市神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10018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