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法院曝光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老赖”名单
内蒙古新闻网  14-04-17 11:23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综合  
 

  包头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刘智新,男,汉族,被执行人刘智新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96万元。

  2、王伟元,男,汉族,被执行人王伟元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80万元。

  3、苏建君,男,汉族,被执行人苏建君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970万元。

  4、张志刚,男,汉族,被执行人张志刚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3575910元。

  5、周建国,男,汉族,被执行人周建国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2382744元。

  6、袁小虎,男,汉族,被执行人袁小虎将法院查封的资产擅自处置,于2011年10月移送公安机关按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12518722.08元。

  7、徐贵国,男,汉族,被执行人徐贵国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2423330元。

  8、陈玉胜,男,汉族,被执行人陈玉胜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104500元。

  9、高贵平,男,汉族,被执行人高贵平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借款100万元。

  10、苏平,女,汉族,被执行人苏平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借款100万元。

  11、白有世,男,汉族,被执行人白有世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购车款342840元及利息。

  12、王文才,男,汉族,被执行人王文才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未履行申请人欠款80000元。

  13、陈国和,男,汉族,被执行人陈国和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欠款76791.5元。

  14、韩冰,女,汉族,被执行人韩冰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借款830000元及利息。

  15、张世敏,男,汉族,被执行人张世敏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借款830000元及利息。

  16、宿谦,男,汉族,被执行人宿谦欠款80万元,给付10万元后,其余拒不履行和解协议。

  17、徐志勇,男,汉族,被执行人徐志勇欠款23.3万元,已给付7.46万元,其余款项拒不履行。

  18、范勇,男,汉族,被执行人范勇隐匿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欠款75万元。

    崔亚军,男,汉族,被执行人崔亚军欠款170万元,给付10万元后,其余款项拒不履行。

  19、额尔敦朝鲁,男,蒙古族,被执行人额尔敦朝鲁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借款100万元。

  20、付民臣,男,汉族,被执行人付民臣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欠款20万元。

  21、张云峰,男,汉族,被执行人额尔敦朝鲁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未履行申请人借款8万元。

  22、刘玉,男,汉族,被执行人刘玉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19.2万元及利息。

  23、李满春,男,汉族,被执行人李满春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欠款98719.03元。

  24、陈文超,男,汉族,被执行人陈文超以虚假诉讼、转移财产方法规避执行,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欠款100万元。

  25、包头市中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王伟元,组织机构代码为69285149-7,被执行人包头市中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90万元。

  26、包头市奥森物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刘智新,组织机构代码为66730183-X,被执行人包头市奥森物质有限责任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96万元。

  27、包头市凯达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张国斌,组织机构代码为680039397,被执行人包头市凯达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1928235元。

  28、包头市明达镁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温慧峰,组织机构代码为676900439,被执行人包头市明达镁业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6333900元。

  29、鄂尔多斯市日月轩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白二喜,组织机构代码为790172893,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日月轩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判决履行标的为106万元,已给付18万元,剩余88万元未给付。

  30、包头市日月轩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白二喜,组织机构代码为66730876-7,被执行人包头市日月轩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判决履行标的为106万元,已给付18万元,剩余88万元未给付。

  31、包头市生技铜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白宗喜,组织机构代码为77613695-X,被执行人包头市生技铜业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683091元。

  32、包头市丰驰汽车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王建清,组织机构代码为69009469-9,被执行人包头市生技铜业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349990元。

  33、包头市神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狄不斌,组织机构代码为690053061,被执行人包头市神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1001860元。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春到尼尔基
生态杏花节开幕
桃花源里说廉政
高高兴兴卖余粮
内蒙古:大规模发...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沙海造良田
植下—片绿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