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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新增3种疾病纳入大病保障范围
内蒙古新闻网  14-04-23 10:27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日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在保障21种重大疾病的基础上,决定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产科急危重症抢救3种疾病纳入大病保障范围,并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救治原则进行调整。

  新增和调整的大病保障对象为: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0—14岁苯丙酮尿症(PKU)患儿,包括四氢生物蝶呤(BH4)缺乏症患儿、0—14岁尿道下裂患儿、产科急危重症抢救患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患者。针对患儿合规医药费用,新农合基金承担80%,其余20%的费用可申请民政部门救助。其中,患苯丙酮尿症的患儿年度个人累计补偿限额不超过15000元;患尿道下裂患儿每例患者治疗费用最高限价15000元;孕产妇发生产科急危重症需抢救治疗,抢救治疗阶段发生的医药费用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年度新农合报销封顶10万元;而患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患者有新农合医疗救助补偿和慈善项目援助2套具体办法。同时,公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包钢医院等13所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定点收治医院。(文/记者 段丽萍 通讯员 王瑞芳)

[责任编辑 刘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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