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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通报20条严重违法广告
内蒙古新闻网  14-04-24 10:04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日前发布广告监测预警公告,就1~3月监测到的20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以及其他类严重违法广告向社会进行通报,提醒广大消费者慎重选择。

  据了解,违法广告主要表现有: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利用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并利用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作证明;化妆品广告对化妆品名称、制法、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内容,使用“最新创造”、“最新发明”、“纯天然制品”、“无副作用”等用语;其他类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具体违法广告包括:同圣堂冬虫夏草、十六味消骨增、净癣消银丹、葛洪桂龙药膏、强阳保肾丸、藏药黄金组合、仙草活骨膏、九九劲草冬虫夏草、补王虫草冬虫夏草、华德冬虫夏草、辉瑞夜明珠胶囊、藏秘双宝、铁皮枫斗口服液、劲元康胶囊、百花净斑方、老根生发汤、百岁灸、双向动磁能量块糖尿病治疗仪、萱妃金店金首饰、T细胞修复疗法治疗牛皮癣。(记者 张学博)

[责任编辑 刘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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