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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牧区土地制度改革
内蒙古新闻网  14-04-24 11:20 打印本页 来源: 通辽日报  
 

  “我家57亩地都包出去了,啥也不干就能有4万多块钱的收入,我打算到城里去打工,让孩子在城里上学,过过城里人的生活。”3月26日,在科左中旗舍伯吐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特斯格嘎查村民吴玉玖兴奋地告诉记者。当日,通辽市广联农机公司以每亩地每年750元的价格与嘎查140户村民签下了5000亩土地的流转合同。

  科左中旗舍伯吐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是全市首家镇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服务中心辐射周边苏木乡镇场,通过引进企业、发展养殖大户、培育合作社等,实施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进一步规范了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的经营权,逐步推进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截至目前,该旗土地流转总面积87.24万亩。其中,2014年土地流转面积达到23.09万亩。

  我市坚持试点探索、示范带动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积极推进开鲁县现代农业、科左中旗现代农业综合改革发展示范区和科尔沁区土地流转试点建设,为全市农村牧区改革积累经验。同时,积极完善土地、草牧场和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建立规范的流转平台,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向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农牧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扶持农牧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鼓励龙头企业与农牧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农牧业的产业化经营。

  我市2014年深化农村牧区改革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牧区土地制度改革。要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保持长久不变。推进承包档案管理信息化,对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持有情况全面清查,摸清底数,确保土地承包管理有序运作,做到承包地块、承包面积、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书“四到户”,到户率100%。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赋予农牧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牧民以承包经营入股形式发展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今年,我市将重点抓好科左中旗现代农牧业综合改革、开鲁县扩权强县及科左中旗、科尔沁区、开鲁县土地流转试点。开展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抓好自治区确定的奈曼旗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科尔沁区、开鲁县在完成农业部土地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基础上,再新增8个试点;除科尔沁区、开鲁县、霍林郭勒市外,其它6个旗区分别挑选2个苏木镇中的4个嘎查村开展试点,2014年全市试点面积达到75000亩。推进农村牧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和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调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逐步实现土地登记全覆盖。制定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经费财政补助办法。逐步建立健全镇级农牧业经营管理机构,逐步通过公开招聘考录等方式配齐专职农经工作人员。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工作。从2014年开始按照退耕一块、发证一块的原则,退耕还草验收合格的同时落实承包经营权。完善旗县、苏木镇、嘎查村三级草原承包档案,做到图表、证件、合同、台账等材料齐全,建立草原承包登记数据库,承包档案实现数字化管理。完善土地、草牧场和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支持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农牧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2014年,各旗县市区和开发区均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办公室,启动建设苏木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交易服务大厅和嘎查村土地流转服务点,并确保每个嘎查村有一名土地流转信息员。各旗县市区和开发区各确立2至5个土地流转示范点,根据不同情况引导农民采取不同土地流转形式,尊重农牧民意愿,不搞一刀切。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网站,发挥新闻媒体导向作用,派出工作组进村入户帮助解决流转中出现的问题。全市统一印制流转合同,对流转土地由所在嘎查村委会严格登记、造册,规范管理土地流转合同和档案,保障农牧民土地权利、义务,调解土地流转双方纠纷。有效监督草拟的协议书或转包租赁合同,明确土地的农牧业用途、流转形式、土地的位置和面积,指导制定土地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流转年限和双方责权关系。制定农村牧区土地流转财政奖补办法,明确标准,对规模化集中连片依法流转1000亩以上农村牧区家庭承包土地的进行奖励。(记者 牧人 特约记者 任占斌)

[责任编辑 杨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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