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包头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1%。该市综合施策,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努力完成全市年度工业增长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包头市已出台的各项支持政策,继续执行电力、稀土产业发展等扶持政策,加强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支持工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和专项补贴资金全面落实到位。
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大用户直供,加快包钢与一电厂、包铝与三电厂等发用电企业联合重组,在积极争取自治区扩大电力多边交易范围和电价优惠补贴行业范围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全市电力等产业扶持力度,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统筹管理使用工业专项资金,集中财力,优先支持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安排5000万元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专项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领域;安排1亿元工业园区建设资金,专项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贷款贴息和资金补助。对列入市财政预算的支持工业经济发展资金及旗县区配套资金,简化资金报批程序,尽快拨付到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大重点产业扶持力度。对经济带动力强、拉动作用大的龙头企业给予融资担保等支持;鼓励稀土新材料研发和推广应用,对稀土永磁、储氢、抛光等新材料给予大力扶持。
着力缓解资金紧张困难。积极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推进“助保金贷款”等新型融资模式。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工业企业和项目,促进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及境外上市融资,对成功上市的企业,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给予奖励。(记者 戴宏 通讯员 任常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