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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民警违规“买分卖分”一律开除或辞退
内蒙古新闻网  14-05-07 09:25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新闻网  
 

  近日,呼和浩特市交管部门作出规定,严格交通非现场执法处理审核,坚决杜绝“买分卖分”现象发生,民警违反规定情节严重一律开除或辞退并追责。

  规定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在处理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记录,必须是违法当事人亲自携带相关证件到窗口处理,工作人员务必认真审核。

  同时,有电子警察抓拍违法车辆正面的,要认真核对处理者是否是违法者本人;对即将到期的驾驶证要认真审核。

  民警如若有不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办理业务的,除调离工作岗位外,视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一定后果的,予以开除或辞退;与黄牛勾结买分卖分牟利的,或擅自用他人驾驶证记分处理的,一律开除或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记者 朱丽华 通讯员 朱利斌)

[责任编辑 杨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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