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乌兰察布市再次对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瘦身”,清理后的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仅保留38项。
该市此次清理工作是在去年保留行政审批事项83项基础上进行的,已是第四轮集中清理和规范,精筒率达54%。他们把28项行政审批事项合并成12项,17项转为行政服务项目,暂缓实施8项,下放旗县级6项,取消1项。
该市本着凡是不宜作为行政审批事项但实践中仍需实施的,一律转变为行政服务项目;凡是审批主体相同、审批类型相近的事项,一律合并为一项;凡是尚未在本市发生或者发生甚少的审批事项,一律暂缓实施;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能由旗县级实施的行政职权,一律下放至旗县级。另外,凡是下放管理层级的职权,要求相关部门做好监督指导、接收部门做好衔接。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亲自抓,并责成专人负责,对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逐件逐项把关讨论,并提出具体理由和意见。
据该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介绍,清理开始前,他们对审批事项的合法性、设定依据的规范性、审批时限的合理性进行了专门审查,并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与实施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最终顺利完成了本轮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任务。整个清理工作是动态的,围绕服务市场主体、方便老百姓办事的宗旨,以后还要进行。与此同时,该市加快了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步伐,力争年内实现审批单位人员和项目100%进驻中心,服务窗口与主管单位100%联网,政务服务电子监察100%覆盖。(记者 皇甫美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