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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私自挖采河流石 违规施工被“叫停”
内蒙古新闻网  14-05-08 10:56 打印本页 来源: 兴安日报  
 

  工程项目在进行过程中未经允许、私自取材等行为,不但影响施工进度,而且属于违法行为。近日,乌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针对涉及乌市辖区内正在建设的高速路部分标段工程项目进行详细走访,旨在防止为了赶工期缩短运距而盲目就近取材行为。

  检查中,在乌兰哈达镇高根营子嘎查洮儿河流域内,有人正在用挖掘机挖采河流石。经监察执法人员现场调查了解,此次挖取河流石是为了兴安盟交通局乌新高速路三标段建设取料。由于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取料,属无证开采,监察执法人员按照《矿产资源实施条例》规定给予了相应处罚,并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令其立即将挖掘设备撤离现场。  (通讯员 黄猛 杜涛)

[责任编辑 杨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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