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贵州来包头,不为旅游,竟为盗窃。这些“贵州客”用饮料瓶子剪成一个长条,这个硬塑料插片就是他们开门的万能钥匙,行不通就用液压钳剪断窗户护栏后翻窗入室盗窃。
5月7日,王某某等8人因涉嫌盗窃罪被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据悉,从2013年8月份开始,这个团伙疯狂地在包头市多个生活住宅区作案47起,赃物全部由一名犯罪嫌疑人卖往武汉销赃。
王某某等8人同为贵州人,暂住在我市北沙梁等地的出租房内,其中多人因盗窃被判处过有期徒刑或劳教,曾经的牢狱经历却并未让他们警醒。
今年3月22日,昆区公安分局民警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王某、宋某某、卢某某、宋某、卢某、田某某、魏某某涉嫌盗窃案。经审查,公安机关在3月30日立案侦查,3月31日将其中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4月2日又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4月28日,犯罪嫌疑人王某落网,此案告破。
“我从贵州来包,他们说晚上一起出去偷东西,我们就一起行动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向警方交代,他到我市后参与过多起盗窃,具体多少次都记不清了,偷盗的物品包括现金、电脑、手机、金银首饰等。
据悉,从2013年8月到2014年3月29日期间,这8人疯狂流窜在昆区新元华庭、明日星城、嘉茵苑,高新区的阳光小区,以及固阳县和土右旗的多个小区,实施入室盗窃,得手大量的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贵重首饰和现金等。纵观其作案经过,其中多起盗窃案是在同一个小区实施的,如昆区明日星城知雅苑,几名犯罪嫌疑人连续作案8起。据交代,他们作案时间大部分都是凌晨时分,趁小区居民熟睡之际,利用饮料瓶剪成一个长条,开启没反锁的防盗门,或用液压钳剪断窗户护栏后翻窗入室盗窃。
侦查人员在犯罪嫌疑人住所内查获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物品共计86件及部分现金。
5月4日,昆区公安分局将该案移送至昆区人民检察院。昆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认为,犯罪嫌疑人卢某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物品且低价收购卖往外地,其行为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罪。同时,8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盗窃罪。目前,该案中仍有同案犯在逃,故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可能发生串供、逃跑等情形,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发生,有逮捕必要。5月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昆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这8名犯罪嫌疑人。(记者 张飞 通讯员 范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