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2004年,薄连根担任乌海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期间,接受海南省三亚市陵水县庆隆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常庆福送的位于海南省三亚市的公寓1套。
2007年至2012年,薄连根担任呼和浩特市市委常委、副市长和内蒙古供销社主任期间,接受内蒙古弘元房地产公司董事长白育成送给他的位于呼和浩特市科苑佳园小区住宅3套。
2007年,薄连根利用担任呼和浩特市市委常委、副市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内蒙古蒙苑集团董事长贾贵忠的请托,为其公司工程项目审批提供帮助。
同年,收到呼和浩特市财富公馆住宅3套……
薄连根在任职期间,除接受房产外,还通过帮他人办理土地、项目审批手续,催要工程款、办理人事关系等事宜收取钱财。
8年时间,他收受贿赂达27次,共计人民币3897.4031万元、美元9万元、欧元0.5万元。其中,涉案房屋7套,现价值人民币1918.9895万元;涉案三亚市陵水县土地1宗,现价值人民币550.6617万元。
另外,2007年至2008年,五鑫公司与保全公司,意向开发秀水佳园项目和保全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2009年初,为使五鑫公司、保全公司、紫辰公司支付的土地前期成本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抵顶土地出让金,内蒙古凯蒙五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陈茂勇指使郭瑞仓等公司工作人员,采取伪造地上物补偿款、迁坟补偿款、地上物拆除费、场地平整费、线路改造费及虚构为村民建设住房等方式,虚列土地前期成本11562.8106万元。并指使董娜等人,分别以五鑫公司和紫辰公司名义将公司实际支出及虚列的土地前期成本21107.8002万元上报至赛罕区政府。在之后的各级审批环节中,涉事人员均存在违规行为,因为薄连根的默认态度,导致国家受到8417.1383万元损失。
最终身陷囹圄
默认和支持使得薄连根拥有了金钱,但他的人生道路越走越窄。
2013年6月7日,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和他曾一起“共事”的朋友们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薄连根被捕后,原内蒙古五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内蒙古保全农产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内蒙古紫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内蒙古凯蒙五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陈茂勇;原内蒙古保全农产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娜;原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赛罕分局副局长闫雪松;原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购储备拍卖中心工作人员刘东升;原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购储备拍卖中心工作人员王丽琼;原呼和浩特市土地前期成本审核小组工作人员马刚,先后被批准逮捕和限制居住。
另外,内蒙古五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紫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保全农产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凯蒙五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家涉案单位也被接受调查。(首席记者 时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