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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地区公布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 内蒙古排第六
内蒙古新闻网  14-07-14 11:40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日前,有媒体晒出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排行榜,截至7月1日,包括内蒙古在内全国已有15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上海以1820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领跑全国,其次是深圳1808元,天津1680元位居第三,北京1560元位居第四,山东1500元位居第五。按照7月1日起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内蒙古一类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在今年已公布的15个地区中,排名第六,与上海市相差320元。

  7月1日,内蒙古与四川、江西、贵州正式执行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内蒙古一类地区由每月1350元上调为每月1500元,涨了150元。此次调整,内蒙古调整幅度最高,其中四川省2014年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为每月1400元,与内蒙古相差了100元;江西省一类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为1390元,与内蒙古相差了110元;贵州省一类区上调为每月1250元,与内蒙古相差了250元。这不难看出,内蒙古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已经超过10%以上,这是内蒙古连续5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很多企事业单位用人,工资水平早已经超过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记者 张昊文)

[责任编辑 刘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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