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意见》,发挥公务员平时考核激励导向作用。意见指出,平时考核结果应与公务员职务晋升、岗位调整、奖励惩戒相结合。对平时考核表现较好的公务员,在奖励和公开选拔、公开遴选等方式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对平时考核表现较差的公务员,不得作为表彰奖励的推荐人选,不得参加本年度社会公开遴选等选拔考试,并及时进行诫勉谈话。
《意见》明确,平时考核是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基础,在年度考级中所占的权重不低于60%。在确定年度优秀等次时,平时考核较好的优先考虑,平时考核较差的不得在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要将平时考核作为公务员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将平时考核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要将平时考核与其他公务员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定期联系、核查、监督。各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在抓好联系点的同时,鼓励引导各级机关单位积极开展平时考核,并向指标科学化、管理信息化推进,对本地区各行政机关参考公务员管理单位在法律规定评优比例基础上,对未开展平时考核工作的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在法律规定基础上予以适当降低;对开展平时考核工作积极、采取信息化手段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适当提高,给予鼓励。(马丽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