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科教文卫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自治区妇产科新生儿科建设管理出新规
内蒙古新闻网  14-09-01 11:19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和城镇人口流动性的增大,高危孕产妇逐年增多,日前,自治区卫计委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妇产科、新生儿科建设与管理作出新规定。

  规定要求加强对高危孕产妇、高危新生儿的预警、管理、救治、转诊制度、机制和网络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确保母婴安全;充分利用专家库对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和帮带,提高妇幼保健机构和医院在妇产科、新生儿科和急诊科的综合救治能力;建立首诊负责制度、急诊会诊制度、知情同意告知制度、交接班制度等各项核心制度。

  同时,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避免差错事故发生和院内感染性事件发生;做好妇产科、新生儿科与急诊科的协调配合,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合理配置急诊人力资源,加强急诊检诊、分诊和分区救治,规范执行妇产科、新生儿科的急诊服务流程,保障患者获得更高质量的、连贯的医疗服务,产后《母子保健手册》由孕产妇居住地苏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进行连续性保健服务。(记者 杜柏业 通讯员 王栋明)

[责任编辑 刘晓霞 ]

老有所乐
养殖双峰驼
感受别样的公主生活
书画庆国庆
治安检查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草原歌舞醉了俄罗斯
特色教育刮起民族风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