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关于信访问题比较突出,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力度不够、办法不多的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强化领导包案责任,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源头预防,用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舆论引导等工作机制,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
二是开展了“信访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集中化解信访积案2059件,其中自治区交办案件化解率达到91%。今年1-4月份,全市信访总量下降了24.5%。
三是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督查指导,市委书记专门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对全市15个共性信访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去年10月份,由市委常委带队,对旗县区信访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干部严肃问责。
13.关于一些地区和部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存在等待观望思想、态度不够坚决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市委44条配套规定,继续开展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专项治理,目前全市专项清理工作基本结束。
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推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制度,实行5年内“三公”经费预算安排零增长措施,从源头上遏制了“三公”经费增长。
三是围绕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发现各类问题75个,处理116人,责成50个单位进行了整改。认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回头看”工作,发现问题21个,诫免谈话3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责成3个单位进行了整改。今年“五·一”期间开展“四风”问题明察暗访,组织各旗县区互查,共发现问题39个,目前正在调查处理。
四是组织全市142个单位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8282人向所在党组织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对“会所中的歪风”进行专项整治,对“农家乐”等隐蔽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坚决查处大吃大喝行为。
14.关于一些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还存在纪律松弛、服务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群众办事难现象的问题。
一是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2014年,市本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58项,累计取消下放比例达到74.3%,目前保留的104项绝大部分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目前各级政府正在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
二是全市在旗县区、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普遍建立便民服务平台,共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中心1894个,802个单位公开和简化办事程序,建立优化发展环境监测点100个。
三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重点对涉教涉医、涉农涉牧、涉罚涉路等10个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查办案件77件,函询约谈1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5人。
15.关于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比较薄弱的问题。
一是结合推行“联述联评联考”和推广“532”、“456”工作法,探索实施了“村党总支+合作社党支部+产业链党小组+党员能人”的“1+3”设置模式,全市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兼合作组织负责人337人,这一创新做法先后被中组部《组工通讯》和人民日报刊发。
二是开展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行动,目前已完成164个后进嘎查村党组织提升转化任务,占总任务的81%,其余近期全部完成。
三是认真做好基层党务保障工作,2014年拨付工作经费和活动场所建设资金2.1亿元,全市嘎查村“两委”正职年基本报酬达到7000元以上,其他干部6000元以上,252个社区办公和活动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办公和活动场所达标比例达到82%。
四是大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全面实行党员定岗定责、双诺双评、积分挂牌、“1+X”滚动帮带制度,认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处置不合格党员214名。
五是认真开展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目前全市所有嘎查村党组织完成换届。6月初,将全面启动嘎查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9月底前完成。认真推广落实嘎查村党组织“十星级”管理、农村牧区发展党员“16432”工程,着力打造强有力的嘎查村级组织领导核心。
16.关于有些重大项目决策不够科学合理,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强化项目论证、风险评估、听证等工作,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对重大项目实施、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审计,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职责,确保重大项目建设、大额度资金使用全过程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方面
17.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还存在不到位的现象的问题。
围绕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对教育、医疗、电信、金融等群众反映强烈、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208个,整改181个,查办案件27件,涉及资金54万元,函询约谈11人,发送监察建议4项,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18.关于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特别是对新兴媒体反应不够及时、应对不够果断、把握引领舆论导向还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市委成立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融合发展专项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
二是建立了重大网络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考核评价机制,鼓励各级干部敢于直面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19.关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社会上的不当议论反应不敏感,不能及时反驳、坚决抵制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培训,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全市各级领导班子普遍进行了10天以上的封闭学习,举办各类党员干部培训班72期、干部论坛47期、理论宣讲7800余次,基层大讲堂覆盖率超过90%,120万人次党员干部接受教育。
二是强化政治纪律,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20.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在认识上还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市委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王岐山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等专题内容,先后组织市委常委会集中学习12次、组织市委中心组专题研讨3次,并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在第一时间组织对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
二是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年度任务考核,完善考核办法,加大考评力度,推动制度落实。
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去年9月末,对旗县区和市直部门“两个责任”落实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发现了8类共性问题,目前正在整改。去年底组织召开了旗县区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对旗县区落实“两个责任”制度情况逐一进行了点评,指出了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对旗县区和市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考核,并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约谈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21.关于主动为纪委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创造条件方面还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查办案件。市委常委会听取市纪委工作汇报6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5次,市委书记专门听取落实“两个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等工作汇报10余次,作出批示31次,有力指导和推动了纪委相关工作开展。
二是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三转”要求,对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对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由108个减少到8个。同时,明确要求纪委书记不再承担廉政工作以外的分工,纪检组长不兼职、不参与所在单位分工。
四、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22.关于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还有所不够,存在民主不充分、集中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市委全委会工作规则》、《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确定的议事决策的原则、范围、程序和组织制度,加强决策的合理化论证和可行性研究,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是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议事决策,不断提高议事决策的质量、效率和水平。
23.关于反映干部使用上存在“四唯”问题,换届期间也存在拉票现象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结合赤峰市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市委常委会对市委管理的干部任免表决实施办法》等10余项工作制度、办法和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行为。
二是积极推行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制度,认真落实“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电话、信访、短信和网络“四位一体”举报平台,扩大监督层面,对用人不正之风“零容忍”,形成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和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24.关于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2014年9月,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要求,市委制定了整改计划,并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核定的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配备干部,凡是没有空缺的,一律不推荐、不考察、不上会、不研究。
25.关于存在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问题。
按照中组部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清理党政机关干部在企业兼职的规定,对各地区、各部门党政机关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进行了清理规范,近期完成清理工作。
26.关于存在事业单位未批而设的问题。
已将《赤峰市自设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整改方案》上报自治区,对确需设立的事业单位向自治区申请设立,未经自治区批准设立的逐步合并、撤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委反映。
监督电话:8820090(市委值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