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冒充牛肉、添加牛肉香精、将生产的假风干牛肉销往包头周边地区及陕西、宁夏等省市。这起曾被广为关注的内蒙古案值最大的假牛肉干犯罪案,虽然已经宣判,但至今仍让市民记忆犹新。6月18日,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记者在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一起涉及生产销售假药的嫌疑人获刑。
除了司法机关重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外,包头市食药工商局也在近期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三重一大一小”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活动。
危害公众健康受重刑
2010年5月起,王某某承包的包头市金山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便使用“蒙运”“蒙赞”“蒙迈”等牌商标在未获工商部门批准的腾达食品厂院内进行销售风干牛肉。专业部门检验结果显示,其所生产的风干牛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严重超标,为不合格产品,其中还添加了“一滴香”、“牛膏1号”等食品添加剂。且所有材料均为猪肉。被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涉案人员王某某、李某某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90万元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万元。
这起曾影响包头牛肉干市场的案件,依然让人记忆犹新。就在前不久,包头市又一起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案件宣判。
2012年12月,宋某先后低价购进假复方甘草片对外销售。销售过程中,宋某自称为安徽华源医药有限公司销售人员“李伟”,并向用户提供了假的资质材料。从2012年12月起,宋某共向内蒙古、河北等地销售虚假复方甘草片的销售金额共计119.8491万元。
据调查,宋某销售到内蒙古鄂尔多斯杭锦旗康乐医药公司的假药复方甘草片,被该公司大量转售到包头市多家公司。2013年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查证,宋某销售的复方甘草片均为假药。2013年12月16日,宋某被抓获,之后被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6月18日,记者了解到,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20万元。
重拳出击打好“保胃战”
据办案人员介绍,近来年,针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打击力度很大,这两起案件也是近两年包头市较为典型的案例。
但如何做好预防和治理工作,才是市民最关心的事情。
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记者在包头市食药工商局了解到,包头市为期半年的“三重一大一小”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活动已经启动。
据了解,“三重”是指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重点食品具体品种包括乳制品、民族特色乳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植物油、酒类、饮料、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重点为火锅底料)、保健食品、豆制品、糕点、四白食品(馒头、粉条、豆腐、豆芽);重点区域是指包括全市食品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在内的食品安全隐患易发多发和食品加工企业集中的地区(如北沙梁、和平村、张家营子、毛凤章营子等);重点问题是指包括微生物等卫生指标超标、标签标识违法及“两超一非”在内的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容易出现反复的突出问题。“一大”是指大型食品生产企业(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如:骑士、小尾羊、转龙液、啤酒厂、金鹿油脂、骆驼酒业等)。“一小”是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据统计,目前全市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315家,备案登记食品生产小作坊1475家。治理期间,包头市食药工商局将对全市食品生产单位产品类别进行分类梳理,对重点监控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实行全覆盖,加大对食品小作坊的日常监管,加大监督抽检范围和频次,完善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和监管的措施和步骤。同时,对所有大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及储运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出厂检验工作落实情况、不合格品处置及产品召回工作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情况以及是否适时归档并留存3年等有关情况开展抽查,确保全市食品生产环节不发生重特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首席记者时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