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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泄私愤网上造谣受处罚
内蒙古新闻网  15-06-19 12:00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原标题:为泄私愤网上造谣受处罚

  昨日,记者从赤峰市公安局了解到,克什克腾旗小刘(化名)半夜骑摩托车扰民被民警处罚,为泄私愤网上造谣,克什克腾旗公安局治安大队依法对小刘作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款200元的处罚,因其未满18周岁,系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拘留不予执行。

  据了解,6月5日晚,小刘的朋友在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广场附近骑摩托车,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被居民报警,经棚镇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后,发现小刘的朋友酒后骑车并没有有效证件,便将他带回派出所调查,期间小刘用手机将民警执勤过程录下,编辑警察打人等虚假信息,发布到自己的新浪微博和QQ空间,同时小刘还让网友帮忙转发,给民警造成了负面影响。相关部门调查发现小刘所发信息不属实,随后对他传唤。

  经过民警询问发现,小刘之前曾因为无证驾驶被交警部门处罚,因此对公安机关有不满情绪,此次借机宣泄。克什克腾旗公安局治安大队依法对小刘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处罚款200元的处罚,因其未满18周岁,系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拘留不予执行。(记者陈秀俊 通讯员郭志伟)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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