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身边十大不文明行为”出炉经过多日的票选,十个最让人不能忍受的不文明行为出现在大家的视野当中,而随意插队、加塞以349票位居第二位。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不少市民及微友对于随意插队、加塞这种不文明行为深恶痛绝,并表示,随意插队、加塞不仅影响整个社会秩序,还为文明城市建设“抹黑”。在此次票选中,不少市民和微友也向记者道出了自己的经历及意见。
微友反馈:公共场所排队加塞招人烦
在旅游景点买票,在车站候车时,排队加塞让人深恶痛绝。轻者遭人白眼或言语褒贬,重者更有人因此大打出手。
微友“绅士”说:“上周日我去我家小区附近的一家自助银行服务区取款,当天来取款的人不少,排在我前面的就有4个人,一位中年妇女正在取钱,我们这些人都在后面排队等候,这时一个小伙儿急匆匆走了进来,根本不顾我们在后面排队直接走到了前面,后来被我们一起制止了他的这种插队行为,他也为此感到羞愧,没有取钱就走人了。”
在日常生活中,不论是超市购物付款,还是火车站购票;不论是交水电费,还是乘坐公交车,一些人加塞、插队等现象随处可见。28日上午11点左右,记者来到火车站售票大厅,大厅内购票的人并不多,但却有个别人不按秩序排队购票,导致一米黄线内挤进了四五个人。微友“慧慧”说:“在公共场所,排队时插队是一种很不文明的表现。一个人的行为影响了整个秩序,插队看着是不起眼的小事儿,却折射出了一个人的道德水平和素质,在公共场合办事,自觉排队,无非是消耗点个人时间,不是你一个人着急,遵守秩序排队的人也很着急,所以不要急于一时,遵守秩序也是为自己节省时间。”
微友谏言:增加公共服务投入全民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在票选中,不少微友也分析为什么会出现加塞、插队的原因并给出了自己中肯的意见。
微友“幽幽兰心”说:“我觉得之所以会产生排队现象以及伴随而生的加塞儿,是因为人多资源少。比如在超市排队交费,有时候超市只开两到三个结账口,却有好几十人在排队,等得不耐烦的顾客肯定想着快点轮到自己结算,早点出去。因此,我建议在一些公共场所增加公共服务的投入,特别是办事大厅、售票厅,人多的时候要增设办事窗口,提高办理的效率,节省时间。同时,应该有专门的工作人员维护好现场秩序,发现有人插队、加塞给予制止。另外,我也建议,政府或是相关部门开设的‘绿色通道’应该利用起来,这样做不仅是对一些岗位和职业人员或社会群体的优待和尊重,也有利于缓解资源紧张而导致的秩序失控。”微友“邱米”说:“要让全民树立‘排队光荣,插队可耻’的意识,在我看来,自觉排队、遵守秩序,这原本就是社会公德,对于每个公民而言,除了自身自觉遵守以外,坚持原则、果断或者委婉推掉一些‘人情方便’,不能说你认识办事窗口的人你就能插队进去,这样做有失公平。”
市民吐槽:开车加塞最可气
机动车在行驶途中,驾驶人随意变更车道,这种现象被老百姓称作“加塞”。加塞这种情况不仅时有发生,更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提起车辆加塞,很多司机都深恶痛绝。私家车主姜女士致电本报6380103投票并称:“我认为加塞抢道现象算得上最不文明的驾驶行为,不仅影响城市形象,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有一次我开车在路上,突然有一辆车插到了我的车前,幸好我反应及时,不然就撞到一起了。”而对此现象,记者也随机采访了几位司机。“我在一条机动车道上等了快10分钟,旁边的车子二话不说就插到前面,真的很让人生气。”私家车车主王先生说:“上下班期间,谁都着急,一旦发生事故,影响的就是一群人。”
那么遇到车辆加塞插队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处理呢?有着多年驾驶经验的出租车张师傅说到:“遇到对方不正当变道以及加塞,不建议主动加速上去顶住变道车,毕竟避免交通事故是第一要务。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损人伤没法控制,即便不伤到人,送修、理赔都很耽误时间。”司机孙师傅告诉记者:“我自己也插队过,我也不想这么做,但我总不能看着大家一个一个从我前面过去,最好大家都不插队,那么我也愿意老老实实排队。”市民高娜针对驾驶员开车加塞的行为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她说:“我觉得每位车主应该加入到曝光不文明行为中来,拿出手机抓拍驾驶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并发布在网上,让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车主意识到自己的做法是不对的,同时,交警部门应加大对随意变更车道行为的执法力度。”
交警:随意变更车道既违规又危险
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是由“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衍生出的一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是指机动车在正常行驶中,违反规定随意变更原行驶车道,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那么,随意变更车道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哪些?表现形式又是怎样的?科左后旗交警大队交警分析,随意变更车道是驾驶中最常见的违规操作,也是最危险的操作。
近年来随意变更车道是较常见的诱发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随意变道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新手驾驶员习惯较差。不少新手驾驶员不熟悉路况,不知道怎么开或者发现开错路时,突然变道,甚至不打转向灯便强行变更车道,导致后车因车速快、反应不及等发生剐蹭事故;二是超车时不打转向灯强行超车。部分驾驶员变更车道时没有开启转向灯的习惯,有时在前后车距不够的情况下强行变更车道,造成后方车辆避让不及,尤其是对于满载货物的大货车来讲,紧急制动成功率几乎为零,从而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极大的安全隐患;三是长期占用快速车道行驶。部分驾驶员在开车时长期占用快速车道行驶,导致后方高速行驶的车辆只能从其右侧超车,或者从其与前方慢速车道车辆之间的空隙穿插,这是随意变更车道引发交通事故的诱因之一。随意变更车道引发交通事故的表现形式为:在超车过程中,完成超越后没有拉开安全距离,驶回原车道时与原车道内被超越车辆发生刮擦事故,或者驶回原车道后立即减速导致原车道内被超越车辆刹车避让不及造成追尾事故;在变更车道前没有注意观察相关车道内的车辆情况,导致在变道过程中与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刮擦事故,或者导致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避让不及造成追尾事故。最后,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随意变道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交通违法行为,害人害己,驾驶员要做到文明驾车,切莫随意变道!
相关链接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人之一的,处200元罚款:(五)违反规定超车、会车、让行、掉头、倒车、变更车道、使用灯光的。记者依轩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