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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自查自纠一起不起诉错误案件
内蒙古新闻网  15-07-29 11:58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今年成立以来,共评查案件49件,已评查出80余条不规范和瑕疵问题。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委员切实履行案件质量评查职责,发挥评查委员会的内部监督作用,在评查工作中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全面审阅,对评查到的问题不遮掩、不庇护、不规避,并且依职能纠正了一件不起诉决定结果错误的案件。

  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委员在评查“邬某某、闫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时,发现对邬某某、闫某某作不起诉决定的结果不当。遂向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了《案件质量评查报告》,阐明了评查意见。本院案件评查委员会向检委会递交重新审查该案的建议。后经该院检委会讨论,认为原不起诉决定结果错误,决定撤销对邬某某、闫某某二人的不起诉决定。目前,本院已撤销了对二人的不起诉决定,该案进入了审查起诉环节。

  该院就此案,组织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和评查委员会成员召开了案件质量评析会议,要求相关部门正视问题,总结吸取教训,克服不足,不断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水平和公信力。记者郭瑞通讯员郭欢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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