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察右前旗以夯实“两个责任”为保障,以推进“两个为主”为抓手,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来抓,制定了“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制度和年度双报告制度,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落实“两个责任”旗、乡、村三级全覆盖,实现工作任务的具体化、明确化,解决了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该干什么”、“应负什么责任”两个问题,促进了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从严治党管党责任。
认真落实“两个为主”。强化重要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加强对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工作,建立健全线索集中管理、定期分析、科学调度的工作机制。旗纪委及时向市纪委上报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调整意见,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任免;重要违纪线索和重大案件查办工作积极向市纪委汇报,从快从严落实涉案人员党纪政纪处分。截至目前,全旗纪检监察机关年内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3件,初核62件,立案2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其中党纪处分22人,政纪处分6人,双重处分4人。
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旗纪委理清职责权限,树立主业意识,积极转变职能,全面清理精简议事协调机构,由过去的85个精简至9个,精简比例达89.4%。调整纪委内设机构,参与纪律审查的科室增加至8个,专司纪律审查人员达到78.5%,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力量显著增强。通过一系列改革举措,有力地促进了纪检监察工作向执纪监督问责主业聚焦。
强化派驻(出)机构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在旗直党政机关设立22个纪检(监察)组,配齐纪检监察干部和相应办公设施,实现了派驻(出)机构的全覆盖。完成了9个乡镇纪委机构改革,有效解决了乡镇纪委机构职责“泛化”问题。同时,建立了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向旗纪委述职述廉制度,推动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具体化和制度化,增强了乡镇纪委和旗直派驻纪检组的自觉履职意识。(通讯员:刘晓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