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下午,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关于内蒙古纪委监察厅机关贯彻落实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主要就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和如何抓落实的问题进行再落实再部署。
张力指出,2011年是建党90周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是自治区四级党委换届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实施办法》的关键一年,要做好反腐倡廉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张力要求,做好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要增强抓落实的紧迫意识。要有积极负责的精神、真抓实干的作风、密切配合的态度。要把心思放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入抓落实中,要察实情、讲实话、用实招、办实事,切实把职责履行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要借助各方力量整合资源,上下一心,步调合拍,共同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做好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要明确抓落实的重点方向。在落实中要注意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寻求重点突破。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委厅有关职能室要抓好案件督办,对重点案件要全程跟踪、具体指导。在纠风治乱方面要以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为重点,认真总结经验,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具体。在监督工作中,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
张力强调,做好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要制定抓落实的具体措施。要理清工作思路、统筹安排、缜密研究,确定明晰可行的工作思路。要明确具体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牵头单位要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配合单位要积极协作主动配合,各负责单位要加强联系、及时交换意见,沟通情况。要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效机制,促进工作的落实。(内蒙古新闻网 张慧)